检修停电计划按照周期来划分,包括有年度检修停电计划,月度检修停电计划,周度检修停电计划,日前检修停电计划。每一种分类的时间节点都有其各自的特点和要求。
年度检修停电计划的时间节点
最为关键的是需要在年底将次年的年度检修停电计划发文。因此最晚需要在12月份进行年度检修停电计划平衡会的召开。再往前推,收资的时间需要在平衡会之前,还需要给计划专责留出审核和预平衡的时间。最科学的时间应该是在12月初进行收资。
月度检修停电计划的时间节点
最为重要的时间是召开月度平衡会的时间。这个时间是月度计划最终确定下来的时间节点。大部分的供电公司都在每月20号左右召开平衡会。
时间安排太早,计划的变动几率会增加,时间安排太晚,对于周度计划和日前检修安排也会造成不利影响。因此除了2月份的春节期间会有特殊情况的时间安排,其他月份的时间都会放在20号左右召开月度平衡会,这是一个经验值,可以根据自身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确定完毕月度计划平衡会召开的时间后,需要确定月度计划收资的时间节点。目前市调要求每月10日上报市调管辖范围之内的月度计划。因此各地调收资月度计划的时间应该在10号之前,特别是有220千伏变电站代运维的供电公司,更应该关注收资的时间节点。
因为月度计划仅包括35千伏及以上设备检修工作,输电运检室和变电运检室需要在8号之前上报月度计划,给计划专责预留两天的审核与预平衡时间。如果遇到周末或者节假日,8号这个时间节点会更加提前。
8号到20号之间还有12天的时间,在这个期间如果有月度计划的调整或者增补怎么样来管理呢?介绍一下我们公司的经验,抛砖引玉吧。
我们会将15号作为一个关键时间节点,15号之前所有增补或者调整的月度计划可以通过OMS系统进行上报或者修改。15号当天12:00,OMS系统会暂时关闭月度计划上报功能。计划专责会将此时确定下来的月度计划初稿导出,发送给所有相关方进行熟悉,以便为平衡会上的协商进行准备。
那从15号12:00到20号平衡会召开期间,若还有月度计划增补怎么办呢?一方面初稿已经确定下来,不宜再调整,另一方面各方有增补计划的需求需要满足,也不能一杆子打死,不让上报。
因此会让施工单位或者工程单位通过OA系统发送给运行单位和调控中心。在月度计划平衡会上再做决定,是否同意增补到月度计划中。月度平衡会上突然临时增补的计划都不予同意。
月度计划在召开平衡会之后,需要及时发文。以便与日前检修票的申报衔接起来。目前日前检修票需要提前至少48小时申报至调控中心,运行单位还需要预留起草日前检修票的时间,大约1天的时间。因此月度计划发文的极限时间就是月度最后三天之前。假设是2月份(为极端月份,只有28天),最晚需要在25号进行发文。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阐明,市调一般召开平衡会的时间比较晚,在月底进行。如果在平衡会上有相关月度计划进行了调整,有可能地调的月度计划会有很大面积的调整。如果此时已经将地调的月度计划发文,就会严重影响到月度计划完成率的指标。所以希望市调平衡会的时间能够稍微早一点召开。
周度检修停电计划的时间节点
周度检修停电计划是指10千伏设备的检修停电计划。周度检修停电计划并不是说要以周度为单位时间来进行平衡会的召开。这样牵扯着大量人员的精力和时间。
因此10千伏设备也会以月度计划平衡会来进行统一协调,然后再对其月度计划进行改期或者进行取消,或者进行临时停电计划增补。这样的制度,只需要召开一次停电计划平衡会,然后再对其计划进行调整会签单审核,或者对其计划进行临时停电增补的会签单审核。
35千伏及以上设备的月度平衡会是在20号左右召开,因此10千伏设备的月度平衡会跟35千伏及以上设备平衡会同时进行召开。因此时间节点也是在20号左右。
周度检修停电计划发布时间节点是在周四23:59之前,发布的时间范围是下周周一至周日所有的10千伏设备检修停电计划。
假设周四是1号,下周一至周日就是5号至11号。如果有计划的变更,最长的时间需要提前11天进行计划的取消申请或者改期申请,否则会影响周度计划的完成率。如果有临时停电工作,最短可以申请的时间是5天,也就是说最快5天之后才能做临时停电工作。
有一个非常特殊的日期会遇到问题。假设3月1号是周日,3月1号就是属于周计划的最后一天。这一周的周计划需要在2月19日进行发布,因为2月份只有28天。这种假设情况是最为极端的一种情况,但是也是会发生的情况。
又因为19日一般情况下月度平衡会月度月度没有召开。因此10千伏设备的月度计划没有确定,10千伏设备的周度计划更加没有确定。
如何来解决这个极端情况呢?有如下四种解决方案。
1.将月度计划平衡会的时间进行提前。
2.1号工作单独报送临时停电工作。
3.1号不安排检修停电计划工作。
4.1号不安排在本周计划中。
第一种方案,月度计划平衡会的时间需要提前至19日之前召开。这会让整体的工作全部提前,打乱了整体的工作节奏。不建议采取这种方案。
第二种方案,1号单独报送临时停电工作。这样也会增加施工单位和运维单位的工作量。不建议采取这种方案。
第三种方案,1号不安排检修停电计划工作。这样也太不人性啦。估计要被运维单位和施工单位骂死。不建议采取这种方案。
第四种方案,1号不安排在本周计划范围内。也就是说这一周计划只是从周一至周六,共计六天的周计划工作。下周计划范围从本周日至下周日,共计八天周计划工作。这样从制度上来调整,就可以规避,在月度与月度交接的周度衔接上,周计划出现特殊情况下的尴尬。可以采取这种方案,更加人性化。
年月免考核事项
最后还剩下的是年月免考核事项,包括有带电工作,不对外停电且对电网无影响的二次设备检修工作,配网支路或者单个配电台区新投工作。这三类工作只需要提前48小时报送至调控中心即可。再考虑1天运行单位起草的时间,需要在开工前提前3天起草计划工作。
错过时间窗口需要等待多久
最后来看看检修停电计划若错过了时间窗口,需要等待多长的时间才能进行工作呢?
月度检修停电计划,假设20号召开平衡会后进行了发文,月度计划已经确定了。此时若有一项35千伏及以上设备检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只能等待10+30,约等于40天之后才能纳入月度计划中来。
周度检修停电计划,假设周四发布后,若此时有一项10千伏设备检修停电工作需要进行安排,只能等待3+7,约等于10天之后才能纳入周计划中来。
小结
检修停电计划工作对于时间窗口的要求特别高,只有明确并掌握其内在规则,才能够制定出更加合理的规章制度,来指导相关部门来进行计划工作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