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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鼓励与发电企业建立“基准电价+浮动机制”的市场化定价机制,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 售电公司要凉?

2019-01-23 15:16:24

江西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基准电价+浮动机制”试点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1027号)文件精神,《江西省2019年度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明确以年用电量达到4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水泥企业为试点,鼓励与发电企业建立“基准电价+浮动机制”的市场化定价机制,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据悉,该方案为全国首个正式“落地”的“基准电价+浮动机制”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文件。

 

各相关市场主体要辩证看待浮动机制带来的市场价格波动。机制的建立将在更大范围内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促进市场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现交易电价“能升能降”、“随行就市”。当发电企业发电成本在双方约定周期内降低到一定比例 时,将传导更大让利空间至电力用户;反之,电力用户将与发电企业共同承担发电成本上涨的风险

 

市场主体双方要本着着眼长远、合作共赢的原则开展双 边协商。市场主体双方既可采用煤电联动机制,也可采用水泥行业重点商品价格与电价联动等机制,建立企业间中长期合作关系。双方应尽力避免交易信息不对称和刻意隐瞒重要信息,不得全盘转嫁风险,要有清晰的浮动机制参考标的物,并约定好信息来源和参考依据,减少合同履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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