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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将向县一级全面延伸

2019-03-21 22:36:29

——经营性行业的发用电计划将全面放开,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将向县一级全面延伸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6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国家发改委连维良副主任在回答深圳卫视记者提问时表明:今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的年度重点改革任务近20项,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具体将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这八字方针来展开。经营性行业的发用电计划将全面放开,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将向县一级全面延伸,将推进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使上游的资源类企业实现公平接入、下游用户实现公平享有。研究提出新一轮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进一步加大服务业扩大市场准入的改革力度。

 

增量配电改革自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下发中发第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业内俗称“9号文”发布开始。

 

增量配电改革的出发点是引入社会资本,采用市场化招标的方式引入投资竞争,使得成本充分暴露,通过市场调节去引导整个电网的运行和决策。在“9号文”中就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

 

为了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2016年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称,配电网业务是指满足电力配送需要和规划要求的增量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及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资配电网增容扩建。同期2016年11月27日,为了加快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下发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分三批在全国范围内批复了320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这些试点分布于31个省区市,集中在各地高新技术产业、循环经济区、生态经济区、能源产业园区、高端制造工业园区、冶金、化工产业园区等。从分布区域看,河南、甘肃、陕西、云南、内蒙古、江苏数量居多,四川、山东数量少。

 

2019年1月7日,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继续积极推进增量配电业务。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业主确定、明确增量和存量范围、做好增量配网规划工作,规范增量配电网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意在进一步规范增量配电。

 

增量配电改革推出了一揽子的增量配电项目,并且出台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去督查执行,而增量配电到底完成如何?

 

根据去年中国能源研究会中小配电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发布的《增量配电发展研究白皮书 2018》(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

 

自2016年11月27日第一批试点名单公布,至2018年6月25日第三批试点补充名单公布,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共批复320个试点,发布了16份文件。

 

截至2018年10月,第一批增量配电有60个试点完成了配电网规划编制,第二批有18个,第三批有5个,《白皮书》显示在这320个增量配电改革试点中,仅有26%的试点项目完成了规划编制,237个试点配电网规划未完成编制。

 

其中第一批有43个试点发布了面积信息,28个试点发布了预投资金额;第二批有13个试点发布了面积信息,8个试点发布了预投资金额;第三批有6个试点发布了面积信息,5个试点发布了预投资金额。

 

在这三批试点中,第一批试点面积大的偏多,而到第二第三批,试点面积偏小。三批的投资规模也逐渐减小,尤其是第三批增量配电试点没有10亿元投资规模以上的项目。

 

此外,《白皮书》还明确,第一批有 91个试点确定了业主,其中 56个试点公布了股比。根据已公布股比情况,第二批有 14个试点确定了业主,其中 11个试点公布了股比。第三批有 4个试点确定了业主,其中 2 个试点公布了股比,均是1家社会资本绝对控股的情况。

 

《白皮书》显示,第一批有58个试点业主单位通过了工商注册,其中公布注册时间的有53个,公布注册资本的有 52个;第二批有8个试点业主单位 通过了工商注册,全部公布了注册时间和注册资本;第三批有 2 个试 点业主单位通过了工商注册,全部公布了注册时间和注册资本。

 

另外,第一批有73个试点确定了供电范围,第二批有2个,第三批有1个。此外需要注意三批320个增量配电试点有244个试点项目未确定供电范围。

 

 

截止2018年在确定的320个增量配电改革试点中,仅有26%的试点项目完成了规划编制,237个试点配电网规划未完成编制。其中发布增量配电面积的试点数量有62家仅占19.4%。三个批次的投资规模也在不断减少,此外在试点中确定供电范围的有76家,未确定供电范围的有244家,确定供电范围的仅占23.75%。综合下来,增量配电总体完成情况并不是太明朗。

 

国家发改委连维良副主任又一次提出推进改革的方式: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将向县一级全面延伸。而摆在眼前的事实是这些政策到具体的省区和地方的时候是否能够准确的执行,是否能够最终将增量配电改革落实,是否能将成果转化,切实的为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推动电力改革促进市场化进程。但从远期看,随着未来我国经济复苏和转型升级,预计负荷率将会有较大增长,增量配电业务将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合理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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