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五省是我国光伏发电大省。
截止2017年底,西北五省光伏累计并网规模已经达到35GW,占全国总装机规模的27%;2017年的发电量为407.25亿kWh,占全国光伏当年总发电量的34%!
西北五省光伏电站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限电问题!
2017年,在国家电网的努力下,西北五省光伏电站的弃光率、弃光率都有明显的降低。然而,即使如此,根据西北电监局的统计,西北五省2017年的弃光率仍然达到14.1%,近66.7亿kWh的光伏电力被弃掉(如下表所示)。最高的新疆、甘肃的弃光率高达21.6%和20.8%!
数据来源:国家电网
图:西北五省最近4年的弃电率和弃电量
根据国家电网的统计,目前西北五省的新能源装机都已经超过当地总装机规模的20%,甘肃甚至超过了40%!因此,个人认为,虽然国家电网采取各种措施及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实施,西北五省的光伏弃光情况会逐步好转,但短期内并不会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数据来源:国家电网
图:新能源装机超过当地总装机20%的省份
2009年4月1日,西北电监局在全国率先实施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及并网运行考核试运行工作。2011年底,西北电监局正式印发《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根据西北电监局的公开资料显示,至少2013年5月份,部分光伏电站已经由于“两个细则”考核被罚款。
2014年,西北电监局新修订的“两个细则”的适用范围是:
本细则适用于西北电力系统内由省级及以上调度机构直调的发电厂(含并网自备发电厂)和由地调直调的风电、光伏、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水电站。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每个月都会公开各省“两个细则”的考核情况。根据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的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1月~7月,仅青海省一省的光伏电站,就因“两个细则”考核被罚款4692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2018年1~7月,青海省光伏电站被罚款金额
2017年2~12月(1月份无数据),青海省光伏电站因“两个细则”考核被罚金额高达6509万元!
图:2017年与2018年各月被罚金额对比
“两个细则”考核简介
“两个细则”指: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其中,并网运行管理细则;为罚分部分,辅助服务管理细则;为奖分和分摊部分。
并网运行管理细则在全网统一评价标准,按月度以省(区)为单位分别考核的原则下,从安全管理、运行管理、检修管理、技术指导和管理等四大方面对发电站制订了详细严格的考核标准。该文件规定,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考核分值折算为电费,全部用于辅助服务补偿。
辅助服务管理细则规定,并网发电企业结算金额=1000×(∑有偿辅助服务补偿分数-∑并网运行管理考核分数)+分摊费用,即每分对应金额为1000元钱。根据该文件,考核补偿结算金额按月统计、核对,在下月电费结算中兑现,月结月清,过期不追溯。
最早,“两个细则”主要考核火电、水电企业。然而,随着风电、光伏并网容量越来越大,也存在间歇性、不稳定等特点,也逐渐被纳入统一考核标准。
随着光伏电站向中东部省份转移,部分中东部省份的光伏装机量的飙升,“两个细则”考核也随着这一趋势蔓延至这些地区。公开资料显示,除了西北五省之外,四川、冀北地区的考核也已经启动。
南方电监局:新版“两个细则”将新能源纳入考核
在南方电监局2017版的“两个细则”中,纳入考核范围的电站包括:
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含按省级电力调度机构管理的地市级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发电厂,地市级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的容量为 30MW 及以上风力发电场、10kV 及以上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容量为 2MW/0.5 小时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自备电厂。
山东电监局:2018年光伏将纳入考核
山东、浙江、江苏这些分布式光伏占比较高的地区,随着分布式光伏占比的提高,纳入电网考核也将是大势所趋。
目前,山东省山东火电机组、风电机组已纳入,2017年山东约1100万千瓦的风电装机因“两个细则”罚款的总额度约3500万元。据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有关领导透露,光伏电站,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也将很快纳入“两个细则”的考核。
一方面,可再生能源补贴迟迟不到位,投资企业面临巨大的现金流压力;
另一方面,限电让光伏项目的实际发电量低于当初预期,预期的收入也大大折扣;
之前未预料到的“两个细则”罚款,无疑会让西北五省的光伏电站生存环境雪上加霜。
西北五省的光伏电站未来该如何突破现在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