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核电厂非生产区消防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我们研究起草了《核电厂非生产区消防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1年7月12日前,以传真(010-81929839)或电子邮件(mench@nea.gov.cn)的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10-81929832
附件:核电厂非生产区消防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