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今日发布《关于请报送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为加快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近期将继续组织开展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通知》显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自启动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分三批在全国范围内批复了320个试点,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是中发〔2015〕9号文件确定的3个有序放开改革重点之一,文件明确要求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通知》要求,各地和电力企业要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在大力推动前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同时,组织报送第四批试点项目,在目前已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的基础上,将试点向县域延伸。
《通知》要求,各地应认真总结前三批试点经验,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业务,条件较好地区要努力实现县一级试点项目的覆盖。同时,电网企业要坚决贯彻中央电力体制改革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精神,服从大局,主动作为,配合各级政府做好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