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核电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一直在我国核电人心目中埋藏的核电标准自主化的梦想终于照进现实,建立中国核电自己的标准化体系,开始进入真刀真枪的实施阶段。
国家能源局在解读该《意见》时提出,核电标准化工作已经迎来重要机遇期和关键窗口期。
机遇在于:经过中国核电近30年的建造、运营和监管实践,我国已经基本消化了国际先进核电技术标准的内涵。同时,我国核电自己的标准修制订工作已经开展了很长时间,发布核电标准900余项,基本形成了覆盖核电全生命周期的标准。我国早期修制订自己的核电标准以“参照”国外标准为主,但如今已从“参照”转变为“参考”。如此来看,我国基本具备核电标准化的自主条件,自主核电标准化建设的时机已经成熟。
窗口在于:我国核电行业快速发展,到2020年将成为装机容量仅次于美国的第二核大国。目前,我国处于从核大国向核强国转变的关键时期,建立自己的核电标准是向核强国转变的必由之路。同时,目前我国核电建设步伐放缓,客观上也为核电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时间和人力上的窗口期。
当下,我国核电标准化工作存在明显不足。一是如何融合的问题。我国核电多堆型、多技术路线并存,客观上增加了制定统一核电标准的难度。中国工程院院士叶奇蓁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谈到,特别是在与核安全密切相关的核岛机械设备领域,我国分别参考美国的ASME和法国的RCC标准,统一的难度较大。
二是自主核电标准应用不理想。我国现行的核电工程建设中,采用自主核电标准的几率不高。由于我国之前的核电机组主要是进口,按照国际惯例,进口机组的标准在出口国已有使用经验,也获得了出口国核能监管机构的审查和使用许可,作为引进国的监管机构通常不会再去审查这些技术标准而默认其内容从核安全角度是可接受的。而我国自己编制的核电标准,其在核电工程中的首次应用通常需要经过严格审查。因此,对于设计和建造者来说,采用原参考电厂的标准无疑是最简便和风险最低的。
三是我国的核电标准目前在国际上的认可度和影响力不够。《意见》提出的三个阶段发展目标,其实就是分别针对当下的这三个突出问题来制定的。第一阶段的目标就是融合和统一,要花1~2年时间,形成一套自主统一、与我国工业基础配套的核电标准。第二阶段的目标着眼于应用,要通过5年的努力,实现我国核电标准的良好应用,使得我国核电标准在国内核电项目采用的比例大幅提高。第三阶段的目标放眼国际,要通过10年努力,使得我国核电标准在国际上的认可度和影响力都大大提升,我国跻身核电标准化强国之列。
应该说,建立自主核电标准体系并非为“标准”而“标准”,而是要与我国当下的核能技术创新成果和自主建造和运行的经验形成反哺。对国际先进核电标准的消化吸收融合,当然是建立我国核电标准的重要一个方面,但同时,将我国的核能技术创新成果和成熟的建造运行经验转化为标准,才能逐渐结束我国核电标准长期以来的“参照”模式,真正加速我国核电从“跟跑”到“领跑”的进程。反过来说,科研成果和建造经验在自主标准中的转化,也将激发核电科研资金的投入和我国核电从业人员对自主建造运行经验的总结。(《中国核工业》杂志 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