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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国资委纪检组长: 始终保持国资央企反腐败高压态势

2019-12-15 13:37:34
  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确保四中全会精神在国资央企落地见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超英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对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章中,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等再次作出全面部署,为做好国资国企领域改革发展党建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派驻国资委的纪检监察组,首要职责就是要强化政治监督,重大政治任务就是要监督检查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要聚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方面的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突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通过监督保障党中央关于基本经济制度特别是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方面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

  我们将监督推动国资委党委把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与深化巡视整改结合起来,围绕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党建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形成更加有力有效的制度成果,并抓好贯彻执行。比如,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这是贯彻落实全国国企党建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四中全会《决定》再次提出要求。其核心是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党建的全过程,与公司治理结构深度融合。其关键是要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决策体系,从制度层面、操作层面进一步厘清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和工作程序,使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比如,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已经部署的重要任务。要督促企业紧紧围绕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这个改革目标,进一步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的职责定位,发挥更大作用。比如,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在这方面必须引导中央企业聚焦主业、全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以军工企业为例,其承担着特殊的国家使命和政治任务,是维护国防安全、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要将分配制度、创新体制等作为深化改革的重点,从而增强其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承担起强军保军首要职责。

  发挥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履行好派驻监督职责,必须坚持把监督发现问题与推动工作落实紧密结合起来。具体而言,就是把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定期沟通、监督(监察)建议等方式,通报给驻在部门党组织,推动抓好整改;通过案件剖析和警示教育等方式,发挥以案促改、以案治本作用,监督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推进改革、完善制度,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三个方面抓好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从实际情况看,履行好监督责任,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从根本上讲要靠体制机制作为保障。去年,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部署,我们会同国资委党委出台了委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意见。目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已经具备,下一步重点是要在铸“神”上下功夫,把各项要求做细做实。近期,我们结合巡视整改,制定了加强对委管企业纪委执纪审查工作指导的意见,进一步将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要求具体化制度化。


  二是健全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决定》提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从国有企业的情况看,建立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内部监督体系,必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在企业党组织统一领导下,由纪检机构牵头,通过成立监督委员会等形式,将企业巡视、审计、财务、法律、人事、党建等各种监督力量有效整合贯通起来,构建起“大监督”的工作格局,确保实现对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国有企业得到全面落实。

  三是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一方面,要坚持惩治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松,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减存量、遏增量,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另一方面,要抓好以案促改、以案治本,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这方面,我们已经做了一些探索。比如,针对李燕斌、丁荣祥等案件暴露出的专职外部董事履职不到位、管理不严格问题,推动国资委党委出台《中央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对外部董事的日常监督管理。(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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