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2018年11月份江苏省电力集中竞价交易公告》。本次集中竟价交易电量不设交易总电量上限。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应认真开展用户月度用电需求预测工作,综合考虑年度双边协商、挂牌交易分月计划后计算月度剩余交易电量空间,并申报月度竞价交易电量。各市场主体对自行申报的电量、电价和成交结果及可能发生的偏差考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