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集团公司举办“学习讲堂”第三讲暨集团公司党委、机关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电视电话会议。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贾振国,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在家成员,总部部门、内设机构、挂靠单位副厂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部分处科级管理人员在主会场参学,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及党员、职工代表在17个分会场参学。集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马金柱主持会议。
会议邀请内蒙古党校教授李红解读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修订《条例》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要求和如何学习贯彻落实等方面进行讲述。通过学习,对集团公司上下全面领会新《条例》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抓好贯彻落实具有重要作用。
新修订《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纪党规形式固定下来,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意志,宣誓了纪严于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管党治党工作常态,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党的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抓好新《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既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当前集团公司上下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广大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新《条例》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把握新《条例》的丰富内容、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新《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作为践行“两个维护”、强化“四个意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行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集团公司上下要切实抓好新《条例》的学习宣传,突出对新增条款的学习与理解,结合党章党规党纪,广泛采取个人自学、中心组和支部领学等多种形式,将新《条例》层层传达到每一个支部、每一个党员、每一名职工,力求做到学深学透全员覆盖。引导党员干部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集团公司广大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保持对“七个有之”问题的高度警觉。按照新《条例》要求,对照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要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新《条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主动接受监督,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为集团公司奋力开启“全新责任蒙电”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作者:武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