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期待已久的浙江售电市场终于要来了,日前,浙江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售电市场交易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有不少值得大家关注的点。
1、接入电压等级为10kV以上电力用户可进入售电市场。
2、根据1月29日,浙江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19年度浙江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本次售电市场交易只放开煤碳、钢铁、有色和建材四个行业总计130亿千瓦时电量参与。
3、售电市场交易品种:开展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月度集中竞价交易、挂牌交易。
4、买卖双方申报(批发市场用户和售电企业、发电企业)实行六段式报量、报价,每段电量不得超过其上限电量的20%,报价价格逐段递增,每段价差不得小于3.0元/MWh。
5、偏差调整结算:超合同电量部分结算价格按照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结算,不进行偏差考核。实际用电量在月度合同电量95%至100%之间时,不进行偏差考核;实际用电量在月度合同电量95%以下时,低于95%差值电量部分,按照当期浙江火电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5%征收偏差调整费用;实际用电量在月度合同电量80%以下时,低于80%差值电量部分,按照当期浙江火电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10%征收偏差调整费用。
星星认为浙江的交易规则还是鼓励大家多用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也给了售电公司一点空间,风险较实行正负数值考核的省份减少了。另外,若次月集中竞价电量(次月集中竞价电量需求 =次月用电预测–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合同中该月合同量)需求小于0,售电企业还可以在月度竞价中作为“卖方”自愿申报电量,申报电量上限为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合同中该月合同电量,这又一次降低了售电公司被考核的风险了,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