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委、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落实全区电力体制改革有关政策的措施》的通知,提出支持增量配电网用户参与市场交易。对于无水电企业接入的增量配电网,允许其网区内10千伏工业用户通过水电挂牌交易的方式向增量配电网的上一级电网企业摘牌,参与工业园区10千伏工业用户电力市场交易,同等享受电改优惠政策。扶持资金由增量配电网的上一级电网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2018年有关资金平衡结算原则等问题的通知》(桂价格函〔2018〕281号)要求予以解决。允许具备供电营业条件的增量配电网内10千伏用户参照《2018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桂工信〔2017〕1046号)参与交易,交易价格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确定,具体配网价格按自治区物价局批复的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