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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供电创建"大监督"格局提升监督效能

2018-05-09 00:00:00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通讯员 吴昌伟 报道  南方电网云南弥勒供电公司认清责任,准确定位,以问责倒逼监督责任的落实,加强对各部门的日常督促、指导、培训工作,刚性执行好25个监督问责业务指导书,深化落实大监督体系,从而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

  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大监督体系四项工作机制落实。公司党委明确各部门主任(支部书记)是本业务部门落实大监督体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担负起主体责任,落实好大监督体系各项工作任务。对违反各业务领域纪律的工作质量事件,以触碰“黄线”“红线”“底线”进行定性,以“四级”工作质量事件进行分级,各监督主体对照开展调查,实施问责。

  切实抓好学习宣贯工作。认真贯彻好《关于印发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健全大监督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电党〔2016〕90号)要求,切实落实好大监督体系,刚性执行好25个监督问责业务指导书,加强对各部门的日常督促、指导、培训工作。各岗位人员要吸取曲靖局”9.24”的教训,让干部员工牢固树立“黄线”“红线”“底线”意识,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把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拦截在“黄线”以内。不断提高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企水平。

  抓住关键少数,及时谈话提醒。各党支部要管控好管辖部门的线索、问题收集和排查。对管辖部门四级质量事件及时、主动与分管领导商量,及时运用业务指导书开展问责,填写《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四级工作质量事件问责备案明细表》,对达不到四级质量事件的、或者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广泛、主动开展提示性谈心谈话和廉洁谈话,并建立谈心谈话、廉洁谈话工作台帐,每月25日前将开展情况上报公司监审部备案。

  对其他级质量事件,及时上报公司。特别强调:外部、上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需问责的,各业务部门、专业监督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好问责机制,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否则将提级问责各业务部门、专业监督部门负责人。公司将诫勉谈话纳入谈话对象个人廉洁档案作为半年内的职务晋升和本年度、本任期评先选优的否决条件。

  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公司纪委、监察审计部是专责监督机构,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的的力度,强化以问责倒逼的方式监督责任的落实。

  公司各党支部、各部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员工真正把自己摆进大监督体系中去,把监督真正作为管理的一部分,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把是否能够杜绝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严重不良影响的大问题,是否能够杜绝被上级单位或者外部查出的问题,是否能够杜绝系统性、普遍性的问题,是否能够避免重复性的问题这“四把尺子”作为评价各业务领域工作成效的重要原则。最终形成一级一级压实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的浓厚氛围。

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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