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国家能源局对符合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落实接网消纳条件、符合有关有关监测预警管理要求的项目不再实施年度建设规模管理。
两星期前,8月3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国能综函新能[2018]334号文件,以复函的形式鼓励东营市河口区的无补贴光伏项目。更关键的是,“此类不需国家补贴的项目,各地自行组织实施”。
当时,我在文章无补贴光伏02:第一个无补贴光伏基地已经获批中提出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的领导一直在鼓励地方政府加入力度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并文中放入若干资料和模板用于配合电网公司开展相关工作。
此次,既然国家以文件形式征求意见,我也提几条建议。
第一部分:文件评析
由省能源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国家能源局不再对此类项目实施年度建设规模管理。
评:既然不要国家补贴,不但国家能源局不再搞年度建设规模管理,省能源主管部分也不必去搞,而是由市场主体自主开展。问题是,政府是否建好的市场,市场规则是否清楚透明?
各级地方政府 可自行出台一定时期内的补贴政策,地方补贴政策不影响项目平价属性的认可。
评:国家能源局鼓励地方政府出钱出政策。一句话:我已经尽力了,我实在搞不到钱,我只能帮你们到这儿了。你们努力吧,我会接应你们的。
鼓励风电光伏直接交易试点,对于在配电网内与用户自主交易的新能源电量,应确保其只收取所涉及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
评:再一次确认这项政策,我们感到很受鼓舞。问题是:怎么确保。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在建设前,要与电网企业充分衔接,做好项目的消纳条件论证工作。
评:在消纳条件信息不公开的情况下,怎么充分衔接?这让电网公司的基层部门实际上获得了项目的评审权。这个权力太大了,非技术成本只会上升啊,电网的相关岗位上的兄弟们,我看风险又加大了。
第二部分:政策建议
以前已经说过多次,再重复一下:
1、尽快发布各省配电价格。这事得发改委价格司点头,能源局确实说了不算。
2、对于无中央政府补贴的项目的立项程序等要更加明确,更加简化,要和地方政府共同把市场建立起来,明确市场规则。
3、各地方政府,你们得加油啊。国家能源局都这样喊话了,你们再不往前冲点,对不起领导的信任啊!
4、电网消纳信息要公开。能源局监管部分要把这事做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