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网青海电力公司在收到财政部补贴资金向光伏企业发放拖欠国补过程中,称不需要企业开增值税票,但发放金额却是已扣税金的国补,对于税金最终何时会返还并未进行说明。据当事人描述,在青海持有体量较大的光伏项目,领取补贴中17%的增值税金被扣留,这种情况下光伏企业的现金流入将减少11%。
当事人表示,该事件发生后,向当地电网咨询此事时,国网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对此回复“第六批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在做结算单和收据时均以结算表为主,结算单上金额是不含税的,所以不再开增值税发票。”
据光伏們了解,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拟发布《关于转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通知表示于2018年10月19日收到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按照有关要求,本次资金用于支付青海省纳入国家第六、七批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的发电项目以及生物质发电项目。
通知中明确表示本次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将收到的补贴资金直接转付各相关发电单位,不再垫付增值税金,故各电厂无需再向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需在收到补贴资金后及时向我公司开具收据即可,若不及时开具收据,将影响后期补贴资金的拨付。但对于后期补贴资金拨付并未作出说明。
据业内人士表示,按照正常流程,结算时应向国网出具电费销售发票,国网凭开票金额打款。国补部分光伏发电企业开具的为销项税票,发电企业承担了销项增值税,国网取得销项税票可以作为进项抵扣。据了解,其他各省份目前暂无此情况发生。
以某项目为例,实际取得的发改委电价批复为0.95元/度电,扣除标杆电价0.2277元/度电,国补电价为0.7223元/度电。青海国网扣除17%增值税后,国补电价仅为0.6173元/度电,少发放国补0.105元/度电。
由于光伏项目建设投入巨大,运行初期都有大额进项税额留抵,原本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可以抵扣,青海国网如此操作,等于该光伏项目现金流入少了0.105元/度电,整体现金流减少了11%(0.105元/0.95元)。此举不仅对电站日常运营造成了很大的资金压力,且对青海省后续投资光伏产业造成负面影响。
增值税是如何运转的?据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大型光伏地面电站的应缴纳17%税率的增值税,分布式光伏则暂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为先征后返,即进项增值税与销项增值税。光伏电站建设需要一次性投资很大进项税,靠多年的发电销售来收回投资,需要通过约8年的周期的销项税抵扣。
另外,此前国家税务局曾印发《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而在2017年8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涉企税费负担的通知》中将政策生效时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据业内人士表示,投资抵扣的回收期是较长的,在抵扣的前8年该项政策均是无意义的,故在此不考虑这项因素。
“还请相关领导知悉,体察青海光伏企业的艰难,希望按正常含税单价结算并发放国补,维护青海光伏产业的良好形象”,当事人无奈说出这句话,经过此事件,目前青海的行业形势更是举步维艰。
对此,行业媒体也曾多次报道光伏增值税带来的高额投资与长回报周期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也曾呼吁进行增值税改革。此次事件中11%的整体现金流减少将为光伏企业后期的运营和投资带来极大的挑战,而后续该资金的动向也还是一个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