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18 • 光伏

协鑫新能源拟4.2亿元出售80MW光伏电站项目全部权益

2019-02-05 17:00:21

今日(2月1日)协鑫新能源发布公告,2019年2月1日,其间接附属公司苏州协鑫新能源及宁夏协鑫新能源(卖方)与粤港澳大湾区产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买方)订立交易文件,卖方向买方出售目标的100%股权,代价约为人民币4.2亿元。

此外,根据交易文件,苏州协鑫新能源根据交易文件的条款向买方购回出售目标的100%股权;于出售事项后继续负责出售目标的管理及营运;及向买方指定的咨询公司湾区产融谘询(广东)有限公司支付顾问费总计约人民币1050万元

据悉,出售目标为四家于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均为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包括:和田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磴口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镇原县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夏鑫垦简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该等公司主要从事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并合共持有约80兆瓦的光伏电站项目,出售目标的于2017及2018年除税后溢利96.5万元及2060.8万元人民币。

出售事项完成后,苏州协鑫新能源仍保留对出售目标的管理控制权。此外,鉴于公司须于自愿购回期届满后购回出售目标的100%股权,因此出售目标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

公告显示,买方由粤港澳大湾区产融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拥有,作为其专业投资平台。买方主要从事资产管理、土地评估、物业投资、项目投资、股权基金投资等。

来源:智通财经网

评论
用户名:  匿名发表
密 码:
验证码: 
最新评论(0

相关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