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发布《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运行版)》。
规则指出,调峰服务费用应由火电(燃煤、燃气)、风电、光伏(扶贫光伏场站除外)等发电企业及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用户共同承担。华北市场调峰服务费用的分摊按照“谁提供、谁受益,谁使用、谁承担”的基本原则,以每个风电场、光伏电站市场开展时段的发电量为依据计算每个风电场、光伏电站所需分摊费用。
扶贫光伏电站(单元)不参与调峰市场费用分摊,市场开展初期,按其装机容量比例折算在每个15分钟时段直接扣减光伏电站应参与分摊的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