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北京延庆区政府发布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管理暂行办法,来规范完善延庆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工作。延庆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区电网企业接入并网流程方面,法人单位备案或自然人登记完成后可向属地电网企业提出并网申请,其中,对于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总装机量不超过6兆瓦的项目,电网企业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方案制定和审查,并告知项目业主;如果超过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总装机量超过6兆瓦的项目,需在7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制定和审查,并告知项目业主。
延庆区政府对并网企业有相应补贴政策,每发一度电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奖励期限原则20年。对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北京市财政的奖励为按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0.3元(含税),每个项目的奖励期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