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使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天然气、地热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分散燃煤供热,对暂时不能替代的,利用“洁净型煤 环保炉具”“生物质成型燃料 专用炉具”等模式进行替代。加强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电力调度应当优先安排清洁能源发电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