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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迪多笔纠纷判决未公告 董事长被列为银行间市场“永久不适当人选”!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8-10-21 11:18:10
 7月复牌以来,*ST凯迪经历了连续20多个一字跌停板,进入“1元股”的行列。


  10月17日下午,*ST凯迪(曾用名凯迪生态)将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以及审议资产出售方案。由于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集团”)推动重组进展缓慢,且存在占用上市公司数十亿资金不归还的现状,令投资者颇为不满,另外据火山君深入调查,公司不仅多项信息存在未及时披露或未公告外,而公司董事长陈义龙本人更是已经“信用破产”。

重组爽约回复问询函缓慢


  继8月3日的股东大会陈义龙被增补为董事,8月8日的董事会选举陈义龙为董事长,至今已满两个月。而这两个月里,投资者满心期待的重组实质性进展并没有出现。



持股被拍卖或许进入倒计时

  据8月18日的交易所问询函回复公告显示,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安排时间表中,公司应该完成的工作包括*ST凯迪与债权人谈判解除对标的资产的抵押、冻结,使标的资产达到可转让状态;交易对方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完毕、出资资金到位等,但这些工作均未能落实。


  而在9月29日最新的重组系列公告中,火山君却发现,公司资产处置的内容和对象均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比如风电资产处置和购买方上海斯能已经“消失”;比如原本山东水发集团是要认购基金来收购资产,现在变成了拟直接收购;而原本是要把杨河煤业60%股权卖给深圳一家叫前海燚坤的小公司,现在又变成了让中战华信旗下的私募基金募集资金来收购;此外,原来的方案中并没有处置林业资产的计划,现在增加为中战华信旗下的私募基金募集资金来收购。


  但由于真金白银至今没有落实到位,简单来说,这两个月陈义龙推动的重组实质上几乎毫无进展。


  火山君还注意到,除了重组方面外,在这两个月里,公司信息披露也开始出现不公告和滞后公告等情况。


  首先,截至目前,*ST凯迪的2017年年报问询函依旧没有回复,甚至从9月21日后,公司连每隔一周需要例行披露的“延期回复公告”也未及时进行披露,直到10月15日晚间,公司才予以公告。


  其次,公司于9月18日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指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约11亿元的情况。根据要求,公司应于9月30日前向湖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公告,但时至今日也没有公告,且未见任何说法。


  再次,10月11日,深交所再度向*ST凯迪发送了关注函,内容直指公司新的资产出售及重组方案的可行性,以及持股3%以上股东提交了临时提案为何公司不公告?由于两家股东临时提案提交时间为9月29日和10月6日,根据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最晚应于10月9日(10月8日晚间)发布公告,但公司却拖到了10月11日(10月10日晚间)才发布公告,信披存在一定的滞后。



持股被拍卖或许进入倒计时


  据火山君持续调查中发现,除了上述信息披露问题以外,*ST凯迪困局中所涉的账户冻结、债务到期未能清偿、大股东股权冻结以及诉讼情况等信息也开始不更新了。



  在新增账户冻结、新增债务到期未能清偿方面,最近的一次公告是9月4日,至今已经一个多月未见更新。


  在新增大股东股票被轮候冻结方面,最近一次的公告是8月16日,至今已经近两个月没有更新了。


  而最新涉诉案件方面,最近的一次公告是7月19日,至今已经近三个月没有公告了。


  “公司最早的时候,大概一两个星期公布一下诉讼冻结的信息,但最近两个月基本就不公告了,我们投资者已经无法判断公司是否在努力化解危机。”有*ST凯迪的投资者对火山君如是说。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最新涉诉情况已经三个月没有更新了,大股东股票被轮候冻结的情况已经两个月没有进一步交代了,那么从*ST凯迪中票兑付危机爆发至今已经半年,是否已经有案件已经判决下来了呢?


  火山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关键词“凯迪生态”可知,被告为凯迪生态子公司(电厂)的一审判决已经很多,而被告为凯迪生态的一审判决也逐步增多。


  9月20日~28日期间,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已经对凯迪生态涉及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华运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两家租赁公司共计7笔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下达了一审民事判决书((2018)津02民(2018)津02民初469号、初470号、初471号、初472号、初473号、初473号、初483号)。根据判决内容,这些重要判决将有可能导致*ST凯迪旗下相关涉案的祁东、京山、监利、岳阳、机安、蕲春、阜新等7家电厂被拍卖,然而,如此重要的诉讼信息均没有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阳光凯迪集团作为被告的诉讼中,已经有了进入执行阶段的判决。


  9月27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执行裁定书(2018)鄂01执1087号,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合融资担保”)与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方圆公证处作出的(2018)京方圆执字第0129号执行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案件已经交由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执行。


  据*ST凯迪7月19日的公告显示,中合融资担保为阳光凯迪集团融资融券质权人,阳光凯迪集团曾将36000万股(占*ST凯迪总股本9.16%)质押给中合融资租赁,目前这部分股权质押早已爆仓。


  也就说,若无法还债,阳光凯迪集团持有的*ST凯迪股份进入拍卖阶段或许为时不远。



董事长被列为银行间市场“不适当人选”


  除了涉及公司多项信息存在未及时披露或未公告外,火山君在深入调查后发现,陈义龙本人更是已经“信用破产”。


  火山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里查阅到,陈义龙作为阳光凯迪集团和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已经两次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



  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2018)鄂01执1071号显示,陈义龙不得实施包括乘坐飞机、高铁、动车一等座,高档酒店消费等在内的高消费以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的情况下,陈义龙却依旧能够出现在高档酒店。

  而据熟悉*ST凯迪知情人士透露,陈义龙就曾作为主讲人出现在武汉中南花园饭店,演讲内容包括“大股东没有侵占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反欠集团钱”等内容。


  而根据限制消费令显示,“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已经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陈义龙更是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列为了“永久不适当人选”。




  根据9月29日下发的《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意见书》(2018)5号显示,因凯迪生态违反了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如未积极配合协会现场调查,提供材料不及时、不完整;未及时披露债务预期事项等诸多行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责任人陈义龙、李林芝、张海涛进行了处分。这其中,陈义龙的处分是最严厉的,即“给予责任人陈义龙公开谴责处分,并认定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期限为永久”。值得注意的是,该处分书的抄报抄送对象包括中国人银行的领导,以及人民银行办公厅及湖北省金融办等多家单位。


  对于公司多项未及时披露或未公告的信息,以及董事长陈义龙被列为银行间市场“不适当人选”等未公告事宜,火山君致电公司以及发布采访提纲至公司董秘办,但截至发稿,均未得到公司的回应。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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