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降杠杆要求,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水平,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国核建在2018年10月中下旬启动了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项目,并于2019年1月2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核准批复,中国核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4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在中核集团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中国核建各部门与中介机构紧密配合,对市场环境进行了审慎研判和充分论证,于2019年1月11日成功完成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工作,合计发行规模20亿元。其中,3+N年期发行规模15亿元,票面利率为4.25%;5+N年期发行规模5亿元,票面利率为4.47%,两品种票面利率均低于同期限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并创造了2018年以来同期限可续期债券的最低利率水平。
本次债券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担任评级机构。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高效获批及首期债券的成功发行,是中国核建上市以来主动利用资本市场直接开展债务融资,寻求优化资本结构、压降资产负债率水平、筹集资金支持主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本次债券作为中国核建在交易所市场开展的首次债券融资,其成功发行体现了投资者对中国核建资质的充分认可,树立了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二级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有助于优化和改善各子公司负债的期限结构,支持各骨干企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