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18 • 新闻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进入有序发展阶段

2018-12-26 19:17:13

废旧电池以后每年将呈几何级数增长,如果处理不当有可能形成一场新的环保灾难。目前,我国汽车生产企业的电池回收网点建设较快,退役动力电池回收正式步入了规范化、有序化的发展道路。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其官网“公共服务平台”上线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信息”,并每季度更新一次。有专家表示,从第一批更新的信息看,汽车生产企业的电池回收网点建设较快,这也标志着我国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电池回收正式步入了规范化、有序化的发展道路。

回收形成体系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首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中,共计有1538个回收服务网点,其中苏州金龙最多(260个)、沃尔沃大庆为234个、吉利豪情为234个、广汽丰田为165个。

“目前,汽车整车企业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布局基本考虑了市场的特征,实现了以华南和华东地区为主的布局,尤其是以广州、深圳为代表的华南地区的服务网点布局很充分。同时,京津沪地区的回收网点布局也较好。”在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看来,汽车生产企业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布局比较符合实际的目标市场,尤其是部分厂家是在自家所在省份区域的设点布局,逐步铺开,是很好的举措。

“从发布的首批服务网点的信息中可以发现,一些汽车生产企业目前还没有相关产品批量投放市场,但服务网点等准备工作却很充分。这也标志着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工作正在形成体系。”崔东树说。

在专家看来,“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信息”的上线,也是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

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19亿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99万辆。而按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到2020年国内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要达到500万辆。

“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的持续增长,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问题已经迫在眉睫。”电动汽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技术委员会主任王秉刚认为,废旧电池以后每年将呈几何级数增长,“如果安排不好有可能形成一场新的环保灾难”。

“动力蓄电池容量衰减至初始容量的80%以下时,电动汽车续驶里程会明显缩短。”王秉刚介绍说,动力蓄电池使用寿命一般为3-8年。“退役电池如处置不当,随意丢弃,一方面会给社会带来环境影响和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会造成资源浪费。”

“从发展阶段看,最早投入市场的车载动力蓄电池已经开始进入退役期,第一波规模化的退役即将到来。”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理事长陈清泰表示,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和梯次利用对环境保护全寿命周期的经济性、资源再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破解回收困局

据了解,为加快推动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2018年2月底和3月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七部门先后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

《办法》提出,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办法》的正式发布,表明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此前依靠补贴和优惠政策的野蛮生长将逐渐退出,新能源汽车企业需要提供从卖车到最终回收的一套完整的服务体系才能最终赢得消费者的认可。”崔东树说。

2018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旨在推动汽车生产等相关企业落实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责任,构建回收利用体系和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积累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有效经验与做法,助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提出,要统筹推进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汽车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回收服务网点,充分发挥现有售后服务渠道优势,与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合作构建区域化回收利用体系。同时做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信息公开,采取回购、以旧换新等措施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信息’的上线,旨在将上述政策落到实处,实现‘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动力电池回收体系’的目标。”崔东树说。

“从第一批更新的信息看,汽车生产企业的电池回收网点建设速度虽然较快,但因为我国的汽车销售是以品牌销售为核心,因此回收网点在布局上有一定重合。”崔东树表示,由于整车企业的生产基地较多,按照生产企业考虑的整车厂家的网点申报相对较多。尤其是目前新能源汽车行业讲求多点布局、合作发展,因此形成大量的衍生企业。“例如,在此次发布的网点信息中,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等,其主体实际上是1家企业。”

“考虑到消费者是以品牌为核心进行购车和维修,因此对于有蓄电池回收服务需求的消费者而言,其关注的重点依然是品牌。”崔东树认为,推动以品牌为核心的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应该成为相关部门下一步考虑的重点。

“考虑到品牌销售的特征,建议实施生产厂家与品牌组合的公布方式,这样有利于消费者选择。同时,随着代工模式的较多出现,品牌回收方式也有利于消费者更好地接受相关新能源汽车品牌的文化和服务。”崔东树说。(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评论
用户名:  匿名发表
密 码:
验证码: 
最新评论(0

相关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