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国政府网的信息显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部署,明确具体配套措施;确定今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更大激发市场活力;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会议指出,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对标先进水平,聚焦短板弱项,加大力度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硬仗,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要从“减”字入手促进简政。落实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证照分离”、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等措施,年底前在全国将企业开办时间压至5个工作日内、办理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至45个工作日内,进一步破除市场主体反映多的纳税、获得信贷、办理企业注销和破产等方面的堵点痛点。
观茶君注:办理用电业务的时限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电网企业自己就可以研究确定,但在这么重要的会议上,总理却将这件小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出来,往好的方面理解,说明用电对于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已经得到了高度重视,电力的“先行官”地位又一次得到了确认;往坏的方面理解,总理对国内那么多行业、那么多企业都没提要求,却单独对电网企业提出这么具体的要求,说明电网企业做得还很不够,需要加倍努力。
二要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加快清理修改相关法规制度,对妨碍公平竞争、束缚民营企业发展、有违内外资一视同仁的政策措施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年底前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全覆盖,今后涉企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建立投诉举报、第三方评估等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排除或限制竞争行为,不保护落后。
观茶君注:据世行专家张春霖先生介绍,竞争中性(competitive neutrality)原则针对的是政府行为,其要害是说政府的行为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应该是中性的,所谓“中性”,就是说不给任何市场参与者,包括国企,带来“不当竞争优势”(undue competitive advantage)。(见澎湃新闻《专访世行专家张春霖:如何以竞争中性为原则推动中国国企改革》)
诚如是,则“竞争中性”对营商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对国企改革的影响将是难以估量的。根据国常会的要求,竞争中性原则的落实首先体现在法规制度的修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而投诉举报机制、第三方评估机制则是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的检验和督促。竞争中性原则的落实,相信对于国企占主导地位的能源、电力行业将产生重要影响。
三要推进公正监管,纠正政府监管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在涉及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建立巨额赔偿和罚款制度,对违法违规导致严重后果的企业和责任人严加惩处。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行信用监管,打造充满活力又公平有序的市场。
观茶君注:“加强公正监管”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在两会结束后的记者会上,总理还语重心长地要求,“我们有关方面要眼中有活,做明白人、办贴心事。”
相信政府部门、监管机构都完全领会了,能源、电力行业的监管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