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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7%

2018-11-16 09:52:30
11月15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11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政研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出席发布会,介绍经济运行、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东北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及支持民营企业市场化融资等有关情况,并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基础设施补短板、天然气保供、政务诚信、汽车行业运行态势等相关问题,回答了与会记者提问。70余家境内外新闻媒体90多名记者参加了本场发布会。



发布会文字实录


孟    玮:

今天,先向大家介绍五个方面情况,之后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第一方面,关于经济运行情况

昨天,国家统计局发布了10月份经济数据。从统计数据看,10月份经济运行延续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态势。这里,我重点发布三方面的数据。

一是发用电情况。从发电看,今年1—10月,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7.2%。10月当月,同比增长4.8%,增速较上月加快0.2个百分点。其中,水电同比增长6.2%,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25.1%、4.2%和18.8%。从用电看,今年1—10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5.6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7%,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其中,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9.8%、7.2%、13.1%和11.1%,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继续保持两位数以上较快增长。分省份看,全国所有省(区、市)用电正增长,其中,广西、西藏、内蒙古、重庆、四川、甘肃、安徽、湖北、湖南、江西保持两位数增长。10月当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7%。


二是固定资产投资情况。10月份,我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9个,其中审批6个,核准3个,总投资918亿元。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能源等领域。其中,新建重庆至黔江铁路项目是《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厦渝通道的组成部分,其建设对推动长江经济带和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青海—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是落实习总书记“让清洁能源更好造福人民”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依托本工程可推动清洁能源高占比的特高压输电技术创新,为远距离、大容量输送清洁能源积累技术和运行经验。

三是重点商品价格监测情况。10月份,我国价格总水平保持平稳运行态势。从居民消费价格和工业生产价格看,10月份,CPI和PPI同比涨幅均处于温和区间。其中,CPI环比上涨0.2%,涨幅比上月收窄0.5个百分点;同比上涨2.5%,涨幅与上月持平。PPI环比上涨0.4%,涨幅比上月收窄0.2个百分点;同比上涨3.3%,涨幅比上月收窄0.3个百分点。价格的环比上涨,主要是受国际油价上涨传导影响。从部分商品价格监测情况看,10月份,食品价格稳中略有上涨,猪粮、猪料比价明显下降,钢材价格小幅上涨,有色金属价格微幅下跌,焦煤价格小幅上涨,成品油批发价格继续上涨。

第二方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正式印发以来,各地区强化规划引领约束作用,抓紧编制乡村振兴战略地方规划,指导和推进本地区乡村振兴战略有序实施,从各省级到市县层面,均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省级规划编制基本完成。截至目前,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甘肃和新疆等14个省(区、市)已印发实施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北京、天津、辽宁、吉林、浙江、福建、江西、湖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和宁夏等14个省(区、市)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已提交省级党委政府审议,将于近期印发实施;黑龙江、上海、广东等3个省(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编制完成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初稿或送审稿。

二是同步编制出台专项规划或方案。在编制省级规划的同时,一些省份配套出台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和专项规划。例如,山东省印发全国第一个省级规划后,配套出台了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5个工作方案;辽宁省制定了9个配套的子规划,同时成立9个推进组,分别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负责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山西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了5个专项规划和1个体制机制创新专项规划。

三是一些市县着手编制乡村振兴规划或方案。例如,福建省多个市县已开展乡村振兴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已有22个旗县(市、区)完成了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工作。

第三方面,关于东北振兴战略实施情况

前三季度,东北地区经济发展延续了上半年筑底企稳向好态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9月下旬,习近平总书记赴东北三省考察并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强调指出,新时代东北振兴,是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并明确提出了6个方面的要求,为东北地区破解矛盾、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家发改委会同相关地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东北振兴战略实施,主要开展了五方面重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推进。辽宁省统筹推进党政群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精简90%,经营性事业单位全部转企,招商局集团整合辽宁沿海港口顺利推进。吉林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只跑一次”省级事项超过97%,并形成清单对外公布。黑龙江省龙煤集团实现扭亏为盈,中国一重等一批“老字号”企业重新焕发生机。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本轮机构改革中,东北三省均组建了省属营商环境建设机构。

二是发展新动能加快培育。辽宁省大力推进“腾笼换鸟”和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新兴产业重大项目落地,总投资55亿美元的大连英特尔二期工程于9月底建成投产。吉林省以数字吉林建设为引领,突出传统产业数字化提升,实施智能制造等“十大工程”。10月下旬,吉林省政府与东北振兴金融合作机制共同举办“金融助振兴—吉林行动”,金融机构与吉林省在乡村振兴、现代农业、装备制造、冰雪经济等领域签署项目372个,一汽集团与16家金融机构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黑龙江省新动能加快生成集聚,1—9月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5%,新登记市场主体33.1万户,同比增长6.4%。

三是对口合作取得良好开局。具体体现在“3个一批”:一批观念理念学习先行展开。例如,吉林省全面推广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沈阳市借鉴北京市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哈尔滨市借鉴深圳市强区放权做法。一批干部挂职培训深入开展。省市干部实现互派挂职,东北地区干部、企业家通过各种形式在东部地区对口合作省市参加培训。一批产业合作项目扎实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项目落地,促进了东北新旧动能转换。

四是绿色发展优势不断巩固。辽宁省重拳治理燃煤小锅炉、黄标车、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同比上升。吉林省着力推动冰雪经济发展,加快完善冰雪旅游设施,开展雪季旅游、运动、休闲等产品推介,做靓“山地避暑旅游”和“寒地冰雪旅游”两大品牌。黑龙江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争当新时代农业现代化建设排头兵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压舱石”,粮食产量实现“十五连丰”,稳产超过一千亿斤。

五是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辽宁省出台《“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对外合作取得积极进展,总投资约300亿元的华晨宝马第三工厂开工建设。吉林省加强对俄合作,在东方经济论坛期间签订了一汽卡车等项目,与俄滨海边疆区、宁波舟山港共同构建起内贸外运新合作机制。黑龙江省1—9月实现对俄贸易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58.3%。此外,首期100亿元、总规模1000亿元人民币的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在东方经济论坛期间宣布成立。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新时代支持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政策措施,支持东北地区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瞄准方向、保持定力,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一以贯之、久久为功,重塑环境、重振雄风,形成对国家重大战略的坚强支撑。

同时,近期我委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在东北”系列宣传报道,深度挖掘民营企业的发展亮点和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经验,营造全社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欢迎各位媒体朋友们能够积极参加有关宣传报道。

第四方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成效初显。认真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要求,各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初步进展,涉金融专项治理领域发布第八批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400个。加大失信信息公示公开力度,健全举报异议投诉机制,“信用中国”网站新开通了各领域专项治理在线举报栏目,广泛接受社会大众监督。

二是深入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截至目前,我委共会同60多个部门签署了40个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近日,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针对科研领域存在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截留用于科技进步的财政性资金,抄袭、剽窃他人科学技术成果等严重失信行为的相关责任主体提出43项联合惩戒措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科技部政府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联合惩戒对象的相关信息,得到社会各方面的良好反响。

三是持续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一方面,信息归集总量持续增长。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通范围不断扩大,现已联通44个部门和所有省区市,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285亿条,“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超过1.3亿条。另一方面,持续加强黑名单信息披露。10月份,相关部门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失信黑名单信息新增20.7万条,涉及失信主体17.8万个,退出失信黑名单主体10.5万个。截至10月底,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累计归集黑名单信息约1382万条,累计归集重点关注名单信息约1002万条。有关信息均已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此外,税务部门累计公布14422件“黑名单”案件,共有1343户“黑名单”当事人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从“黑名单”中撤出。

四是全面部署“诚信建设万里行” 第二阶段主题宣传活动。近期,我委发布了“诚信建设万里行”城市路线图,以副省级以上城市、省会城市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示范创建城市为重点,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接力活动。自10月开始,路线图涉及的各有关城市依次开展接力活动,共有193个城市报送了2888个“诚信建设万里行”案例。

第五方面,关于支持民营企业
市场化融资有关情况

为解决当前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融资困难,国家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1月1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1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积极研究出台有利于民营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开展市场化融资的政策措施,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一是积极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发债融资。我委支持信用优良、经营稳健、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或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优质民营企业,按照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的相关政策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对于符合条件的优质民营企业,对债券资金用途实行正负面清单管理,鼓励将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近日,我委核准了比亚迪公司作为优质民营企业发行60亿元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池及电池材料、城市云轨等绿色产业项目。

二是加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我委鼓励各地以地方大中型企业为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资金由托管商业银行转贷给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前景的民营企业,并将适当优化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管理的相关规定,满足民营企业实际融资需求。

三是支持发行创业投资类企业债券。我委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出资设立或增资创业投资基金,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债券募集资金设立或增资的创业投资基金以股权形式最终投向未上市成长性创业企业。

四是协调推进民营企业违约债券处置,助力民营企业纾困。我委对因现金流紧张发生债券违约,但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前景的民营企业,督促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各方力量,在严格防止违规举债、严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前提下,对民营企业进行必要的财务支持和救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化解处置违约债券风险,助推区域内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新兴行业等重点民营企业纾困。

五是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计划和股权融资支持计划。我委按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计划的机制设计和市场化运作原则,在企业债券领域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融资,为经营正常、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发债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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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近日国办印发通知指出,要在2018年底前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现在进展如何?对于下一步工作是如何考虑的?

孟    玮:

谢谢你提出的这个问题。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这个工作各方面非常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我们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也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刚才你提到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我们可以把近几年来相关政策梳理一下。

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在这个意见中,对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作出了一个全面部署,同时,在《意见》中明确要求要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开的原则,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

2016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在这个试点版里明确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等15省市先后开展两批试点工作,试点的范围覆盖了全部11个自贸区。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应该讲,在市场准入制度方面更加公开、透明,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投资的便利度在不断提高,市场的预期更加稳定,市场的活力也进一步激发。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认真总结近两年来试点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经多次征求各地区、各部门意见,修订形成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目前已上报党中央、国务院。这是目前的进展情况。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项工作,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党中央、国务院批复这个清单以后,我们将联合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实施。

第二项工作,建立信息公开机制。负面清单公布以后,我们将在互联网+上将清单事项设定的依据、办理的流程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便于市场主体能够实时地查询,不断地提升市场准入政策的透明度和清单使用的便捷性。

第三项工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将根据改革的总体进展、经济结构调整、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适时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完善,进一步增强清单的科学性、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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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记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进博会上明确表示,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请问是否有具体的支持措施或规划?预计什么时候能够出台?

孟    玮:

谢谢你的提问,相信这个问题各方都很关注。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正式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同“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互配合,完善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推动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的重大战略,事关国家发展全局,意义十分重大。

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需要从国家战略层面做好顶层设计。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会同有关方面积极谋划。初步考虑,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体现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一体化发展导向;扎实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推动长三角地区实现更高质量的一体化发展,引领长江经济带发展,同时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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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记者:

想了解一下,现在粤港澳大湾区下一步有哪些建设重点?还想了解一下在交通、能源及公共设施等领域如何实现一体化发展?

孟    玮:

谢谢你的提问。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和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举措,同时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国家发改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和粤港澳三地,围绕充分发挥粤港澳综合优势、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将积极推动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积极吸引和对接全球创新资源,建设以“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为主轴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创新极。

二是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强化内地与港澳交通联系,构建高效便捷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上月底正式开通的港珠澳大桥,就是“一国两制”下粤港澳三地首次合作建设的大型基础设施,也是大湾区建设的一个标志性工程。我们将注重发挥好大桥的示范效应,促进粤港澳三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目前有关方面正在编制包括交通、能源在内的基础设施领域的专项规划。

三是促进要素流动便捷高效。深入推动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人员车辆往来和通关便利化,进一步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在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等方面探索实行更加便捷高效的监管模式,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四是培育国际合作新优势。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高水平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新平台,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金融、生态环保及人文交流等领域的合作,携手打造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区。

五是加快推进重大平台建设。要充分发挥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重大平台的试验示范作用,支持珠三角九市发挥各自优势,与港澳共建各类合作园区,扩展经济合作发展空间。

六是共建优质的生活圈。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增加优质公共服务和生产生活产品供给,制定完善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港澳同胞特别是青年在内地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等方面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共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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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记者: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虽然国办政策明确投资方向以补短板为主,但在实际操作中会不会形成新一轮的债务风险?

孟    玮:

谢谢你对这个问题的关注。你提到的国办101号文件非常重要,是今后一个时期做好补短板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今年以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不断优化,但投资增速有所放缓,特别是基础设施投资增速回落比较多。从昨天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来看,1—10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7%,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长3.7%,应该讲增幅有所回升。

为了进一步增强基础设施对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在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支撑作用,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聚焦8个重点领域,提出了加强项目储备、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保障在建项目实施、加强资金保障等10项政策措施,目前,我委正在按照有关分工要求,抓紧做好我委牵头任务的落实。

关于你刚才提到的有关债务风险问题。国办101号文件中明确要求,在做好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有关工作的同时,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对各地方政府而言,要把握好“三个严格”。一是严格可研论证。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要根据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地方政府投资能力,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是否可行,加大财政约束力度;二是严格项目建设条件审核。区分轻重缓急,对确有必要、关系国计民生的在建项目,统筹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合理融资需求,避免出现“半拉子”工程的情况;三是严格担保举债行为。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对金融机构而言,关键是要审慎合规经营,尽职调查、严格把关,按照市场化原则评估借款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做到审慎授信。

总之,各地方、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安排工程项目建设,坚决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同时,管控好新增项目融资的金融“闸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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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记者:

刚刚发言人提到发改委密集批复了多个高铁项目,投资规模超千亿元。请问在基础设施补短板方面是否还会继续加大力度?

孟    玮:

感谢你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注。刚才我简要地把10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核准的情况做了介绍。你提到有关高铁项目,正如你所关注的,“十三五”以来,我国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更加完善,运输服务品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近期我委批复了包头至银川铁路银川至惠农段、上海经苏州至湖州段、重庆至黔江等三个高铁项目可研报告,总里程529.14公里,总投资1031.65亿元。这些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西部地区、长江三角洲等区域路网布局,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符合近期国办印发的《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的总体原则和要求。

你关心的下一步的政策举措,应该来讲,“十三五”后期,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仍然艰巨。我委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办101号文件要求和任务分工,会同各地方、各部门,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既不过度依赖投资也不能不要投资、防止大起大落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储备,进一步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通过四个“进一步”,聚焦精准补短板,不断提高投资效益,确保有限资金投向关键领域,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和提高长期综合竞争实力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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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社记者:

目前北方地区已经正式进入供暖季,上月发布会时,您介绍了冬季天然气保供的有关情况,请您再介绍一下最新进展的情况。

孟    玮:

谢谢你提出的这个问题。近期各地已经陆续开始供暖。为做好今年供暖季天然气保供工作,最近一段时间,我委、能源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地方和企业,在天然气增产增供、管网联通、储气能力建设、调峰预案准备等方面,逐项推动任务落实,力争把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在上月发布会上,我向大家介绍了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总体情况,也通报了已经落实的天然气资源量等数据,可以说,目前已落实的资源量能够足额保障民生用气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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