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审计署发布《2018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公告显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第七条为:3个部门承担的2项改革任务未按期完成、1项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此次抽查了农业农村发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电力体制改革等3个方面42项具体改革任务。有关部门积极出台落实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推动改革任务落实,但原农业部承担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原安全监管总局承担的研究制定高危化学品目录2项任务未按期完成;国家能源局承担的“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套接网工程”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
公告显示,在重大改革任务落实方面,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文件的要求,国家能源局在“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套接网工程”监管责任方面,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
公告显示,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文件的要求,国家能源局承担“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套接网工程”监管责任。由于国家能源局未明确监管措施,未对内蒙古、宁夏 58 个违规工程实施有效监管,涉及投资 6.7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