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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建时评】安全生产,责无旁“贷”

来源:水电基础局袁强 2020-06-18 14:12:26
电力18讯: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课题,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向来都享有一票否决权,不仅关乎着企业的发展,更关乎着生命。所以,无论是任何个人还是单位组织,在安全生产面前都责无旁“贷”。

安全责无旁贷,落实是最可靠的保险。截至6月16日,全球累计确诊新冠肺炎病例超过800万例,国外疫情形势愈加复杂;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面临着二次爆发的可能。此外,随着雨季的到来,南方各省出现强降雨,相继进入汛期,防汛工作已成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点。加之,建筑施工行业就是传统高危行业,施工作业环境复杂,作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人员、机械、材料流动频繁等普遍现象。三个因素叠加,给公司当前的安全生产带来了不小的考验。要深刻清晰地认识到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任务、挑战,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于责任的落实。安全生产这块“责任田”实行的是义务承包制。公司是总承包,负有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要分包到个人。公司领导肩负着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各级管理人员负有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一线操作人员负有安全生产的执行责任。只有全员的安全责任履职到位,坚持底线,守住红线,紧绷高压线,才能决胜防疫线、防汛线、复工线,进而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为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织出一张安全“防护网”。

防患要于未然,除患方能安全。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不难看出,隐患和事故是“安全生产田”里的两株“杂草”,小隐患坐视不管,慢慢地就长成了大隐患,大隐患没有得到解决,久而久之就繁衍成事故。所以把好安全“第一道关口”就是要除草,除去“安全意识淡薄之草”,除去“安全管理能力不足之草”,除去“安全措施空转之草”,出去“安全观念应付了事之草”。把事故排除在隐患状态,把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隐患才无可乘之机。衡量安全工作的标尺在于不出事,更在于有一套良性的安全运行机制。前不久,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最根本的目的还是消除隐患。毫无疑问,此次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将是公司今后的安全生产的行动指引和重要载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展将进一步消除隐患,公司的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将进一步完善。

警惕是警惕者的通行证,麻痹是麻痹者的墓志铭。事故给人以教训,案例给人以警醒。近年来,建筑施工行业事故依然多发,有的是安全管理不到位,有的是片面讲求经济利益,但最根本的还是安全生产意识的麻痹。有的一线操作人员自以为长期从事一个岗位就可以轻车熟路;有的管理人员以为小的隐患无碍大事,面对小的安全隐患得过且过;有的建设单位为了追求政绩,把安全生产排到效益的后面,忽视安全的重要性。这些无一不是对安全的轻视,无一不是侥幸心理在作祟。实践证明,轻视隐患的人被隐患轻视,置安全不顾的人同样不受安全保护。隐患的反馈机制是多么的及时,事故的危害后果有多么的惨痛。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工作。水电基础局在今年的安全生产会强调,要从深入开展“深度推动制度标准落实年”活动、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加强科技创新、提升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境外安全管理、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完善应急响应等八个方面着手,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大的方向措施制定了,量体裁衣就成了落实工作的关键。如何将措施做实?关键是要找准发力点,落实八项措施的同时,因地制宜,将安全工作做出创新、做出特色、做出成效。

“乱云飞渡仍从容”,只要我们居安思危,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就一定能够化危为机,战胜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完成高质量发展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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