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扎实有效推进煤炭去产能
一是注重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细化政策措施。研究起草并印发《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与有关部门一起研究出台专项奖补资金、财税、金融、职工安置、国土、环保、质量、安全等8个配套文件,专门研究制定去产能公示公告、产能退出验收标准等相关文件,形成立体化的政策框架体系。建立2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是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煤炭去产能机制。注重运用市场化手段,创新性引入产能置换指标交易方式,健全完善有关政策,指导地方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等,进行煤炭产能指标市场化交易。截至目前,参与市场化交易的产能指标超过1亿吨。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的成功实践,既拓展了去产能资金来源,节约了财政资金,又增强了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受到地方和企业的普遍欢迎;既引导过剩产能加快退出,又为发展优质产能腾出空间,为今后煤炭行业结构优化升级探索了可行路径。强化法治手段,始终严格执行环保、技术、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持续深入开展淘汰落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倒逼落后产能和不符合标准的产能退出。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周例会、月通报和定期调度制度,按照追究责任、处理人员、办理手续、恢复生产“四个同步、四个到位”的要求,加快煤矿项目手续办理,推动实现依法建设生产。
三是强化工作督导和专项检查,确保工作质量。针对不同阶段重点任务,及时做好对地方的指导和督促,赴有关市、县和企业进行现场督导,倒逼落后产能加快退出。对去产能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梳理,组织工作组赴有关省市逐一核查,督促各地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各地去产能进度实行每月调度,对工作进展慢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确保责任及时传导、任务层层落实。同时,每年底组织各地开展去产能验收并进行抽查,确保产能真去真退,防止已退出产能死灰复燃。
四是加快“僵尸企业”处置,推动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坚持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制定煤炭行业“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地认真开展梳理排查和分类处置,推动“僵尸企业”加快重组整合和市场出清。统筹抓好产能退出与兼并重组、转型升级、优化布局等重点工作,出台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支持煤电联营兼并重组,支持开展煤矿减量重组。中央企业层面,国资委成立中央企业煤炭资产管理平台,国投、保利、中铁煤炭板块划入中煤能源集团,神华集团和国电集团完成重组。地方联营、重组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甘肃省重组靖远煤业集团、窑街煤电集团、煤炭资源开发投资公司,组建甘肃能源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五是统筹去产能与保供应,防范价格异常波动。结合煤炭市场供需形势和去产能的新变化新特点,探索建立健全中长期合同、防范价格异常波动、最低和最高库存制度等长效机制,加强市场监测和舆论引导,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行业运行机制。坚持破立结合、先立后破,通过优质产能有序增加,倒逼落后产能加快退出,持续提升安全清洁高效稳定的供给水平。加强煤炭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煤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是加强典型示范,注重舆情引导。通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组织现场观摩学习、挖掘典型案例等形式,积极宣传推广在产能退出、职工安置、资产处置、转产转型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加强政策解读,通报工作进展,回应社会关切。专门建立舆情监测分析机制,及时跟踪了解舆情动向,强化正面舆论引导。
02
以市场化为导向,供需协同发力促进电力平稳运行
一是坚持保障民生需求的工作原则,不断完善优先发购电计划。电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在电力运行调节的发展过程中,应树立民生需求优先的理念,市场化改革要坚持保障民生的原则,科学设计改革路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供应经历过紧张和缓解周期变化过程,供需形势偏紧的状态总体上时间较长,一些地区为保障经济发展不受影响,在电力供应中以保障“有”为标准,存在“先生产、后生活”的倾向。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电力运行调节工作越来越把民生需求放在首位,明确要求电力供需紧张时优先保障居民等重点用电需求。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开展有效竞争,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电价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文件印发3年来,各地区和相关部门积极落实改革,成效超出预期,很重要的表现就是在市场化方面有了实质性的突破,交易平台建立,市场主体活跃,交易品种不断增加,交易电量不断上升。
三是坚持供需两侧协同发力,有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和结构调整。我国经济长期保持高速增长,要保证经济快速发展,第一要务就是要保证煤电油气运供应充足,对电力运行而言,就是尽一切手段增加电力供应。但是在需求侧,绝大多数用户不了解用电存在的优化和节约空间,只关心供电的可靠性,缺乏需求管理的积极性。因此,我国电力行业逐渐形成了“重发轻供不管用”的局面,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影响了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据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最大负荷中97%以上的部分持续时间不超过50小时,95%以上的部分持续时间也只有100小时左右。如果通过电力需求侧管理将这部分高峰负荷转移到其他时段,到2020年可节约装机4000万~7000万千瓦。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委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明确提出电力需求侧管理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供给侧与需求侧需相互配合、协调推进。各地通过不断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用电负荷,提升企业服务质量,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有力促进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
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行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