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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调查丨售电公司要培养核心竞争力

2016-05-18 00:00:00

  微话题・大数据系列调查(9)|售电公司要培养核心竞争力

  中电新闻网记者 王怡然

  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同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这意味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步伐正在加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特别提出,“坚持市场定价的原则,避免采取行政命令等违背改革方向的办法,人为降低电价。对按规定应实行差别电价的企业,不得借机变相对其提供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截至目前,我国售电侧改革试点地区已有重庆市、广东省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区和单位。

  在此轮电改中,售电侧改革作为改革的重中之重,得到了广泛关注。《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有利于更多的用户拥有选择权,提升售电服务质量。意见指出,售电公司分三类:第一,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第二,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第三,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

  政策明确利好售电侧改革,再加上售电侧市场开放后万亿级别的市场空间,许多公司正在积极布局售电侧市场。据记者初步统计,目前,已经注册成立的售电公司达300余家,售电公司的发起者大多数仍与电力企业有着密切联系,例如电力设备、电力工程、发电企业等。

  近日,中国电力新闻网、中电传媒微博微信论坛通过微话题征集活动,发布调查问卷,就售电侧改革落地广泛征集意见。调查结果显示,广大受访人群对售电侧改革充满期待,对于售电侧改革政策落地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有22%的受访人群认为售电侧改革落地要把握好公平无歧视准入,培育多元化售电主体;30%的受访人群认为应尽快制定完善市场规则,引导售电市场健康发展;11%的受访人群认为应统筹相关改革任务,加快推进售电侧改革 ;16%的受访人群认为应重点维护用户利益和市场秩序;18%受访人群认为应加强监督监管,保障售电侧改革高效推进。

 

  2015年电改配套文件发布后,售电侧改革大幕拉开,在目前进行试点的重庆、广东两地之中,重庆市推出了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的指导意见,广东省率先进行了竞价交易。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指导思想,售电侧将引入更多市场竞争。那么,数目庞大的售电公司该如何抓住机遇分享电改红利?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教授解答了这一疑问。他认为,未来新的售电机构应当摆脱单一盈利模式,要为用户提供“综合能源服务解决方案”来实现盈利。售电机构要提供节能减排、提升能效、优化负荷曲线等增值服务。售电机构为用户提供各种能效提升服务的同时,不仅用户从中受益,也有利于售电机构巩固用户,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曾鸣认为,售电公司的目标要与电力改革目标一致,注册售电公司要避免盲目抢注,要着重于培养核心竞争力,并要紧跟电改细则和相关政策。此外,电源企业发展售电业务有较大优势,由于电源企业多是国有企业,例如五大发电集团、各省属发电公司,所以,即使在改革中出现预料之外的状况,例如在制定具体细则时出现疏漏或在推动过程中产生新问题等,会相对易于解决。同时,凡是进入售电业务的市场主体,现阶段都需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不能只着眼于利益。

 

责任编辑:李梁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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