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出租出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指导规范(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准备对市场上出租、出借电力设施许可证相关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根据此前能源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专项监管的结果看,关联承装(修、试)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转包及违法分包问题相当严重。
国家能源局在起草指导意见说明中指出:“目前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转包及违法分包电网工程这三类违法行为已成为电网工程建设施工领域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此次出台文件,针对电力工程领域中存在的出租出借许可证、转包、违法分包等三类违法行为的定义、认定情形、处理方式等内容做出明确规范,以此进一步完善许可管理法规制度体系,提升许可监管执法工作效率。”
征求额意见稿对违规的企业将以下面四种方式进行惩戒:
(一)对于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二)对于涉嫌转包、违法分包的,可将有关问题线索或证据材料转交或移送施工地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三)对电网企业所属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因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应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相关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抄送其所属电网企业;
(四)对因本规范列明的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其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同时,对其是否满足所持许可证类别和等级要求的资质标准条件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对其中不符合许可证法定条件的单位,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