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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9-02-19 00:56:42

关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更名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并经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原“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更名后,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权关系、经营范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均不变,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有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经营业务、机构人员、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由“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继,合同协议在其有效期内继续合法有效。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印章从即日起正式启用,原“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印章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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