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记者 余璇 报道 近日,天津市政府发布 《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在2015年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全市禁燃区面积3938.53平方千米,其中新增禁燃区面积3107.99平方千米(新增禁燃区范围不包括2015年禁燃区划定范围)。天津市内6区建成区2015年全部划为禁燃区,总面积180.11平方千米;环城4区禁燃区总面积639.25平方千米;滨海新区禁燃区面积1284.66平方千米,其中原禁燃区面积318.69平方千米,新增禁燃区面积965.97平方千米;其他行政区禁燃区总面积1834.51平方千米。
《通告》明确,2015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按照本市高污染燃料分类管控要求中III类进行管控,新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按照本市高污染燃料分类管控要求中II类进行管控。
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