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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能源投资便利化”圆桌会议:共谋互利共赢能源发展新格局

来源:刘泊静 中国电力报 2018-10-25 08:16:16
持续构建互利共赢能源发展新格局

——“加强能源投资便利化”专题圆桌会议观察

刘泊静 


作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拉动因素,跨境投资对扭转世界经济增长放缓趋势,推动新一轮全球贸易增长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额达600亿美元,沿线各国的项目投资额也在快速增长,确保投资的切实落地变得尤为关键。10月18日召开的“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专门设置“加强能源投资便利化”专题圆桌会议,邀请多位“一带一路”国家能源部长和各国政府、企业代表,探讨加强各国能源投资合作的切实途径,在满足能源供应的同时有效释放能源需求,持续构建互利共赢的能源发展新格局。


跨境能源投资仍面临诸多挑战

“促进能源投资便利化是各国政府公共能源政策的重中之重,越来越多的国家正通过跨国能源投资进行更多合作。”阿富汗能源水利部部长穆罕默德·古尔·胡勒米表示。在认识到能源投资对推进“一带一路”国家合作重要性的同时,认真研究分析跨境能源投资所面临的环境与挑战,定位制约能源投资的核心问题,对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推进各国深入合作至关重要。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副总经理查卫民认为,探讨能源投资便利化,离不开对全球形式、相关国家国情及能源项目特殊性的观察和思考。当前全球能源供需关系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能源市场呈现复杂多变的态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家在政治形态、营商环境、能源禀赋、发展程度等方面不尽相同,能源项目本身则具有投资金额大、建设参与方众多、风险暴露期长等特点。这些因素交织叠加相互作用,对加强能源投资便利化提出了诸多挑战。在此背景下,应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精准定位能源投资便利化核心问题,从而因地制宜提出解决方案。






穆罕默德·古尔·胡勒米介绍了阿富汗在近年来面临的国际能源贸易挑战。他表示,汇率转换风险较大,能源价格变动风险较大,区域能源监管的缺失正制约着阿富汗能源投资的扩大。“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了互补性投资合作。



泰国能源部总巡视员巴硕认为,能源投资面临着法律缺乏衔接、融资和货币3个方面的风险。“一带一路”的倡议涉及双边乃至多边合作,且合作领域广泛多样,需要以更透明、更多样的方式进行投资项目管理,规避风险。



此外,多位参会代表表示,当前的跨境能源投资存在着政策、标准难以有效对接,程序性成本较高,投资服务市场开放程度较低,流通领域物流成本高,基础设施联通不足,贸易便利化程度低等共性问题。



加强政策标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对跨境能源投资环境进行认真分析,对投资风险取得共识后,与会代表分享了各国在提升能源投资便利化程度方面的实践经验,提出一系列建议。加强各国政策、标准、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成为关键词。




苏丹水利、灌溉和电力部副部长穆萨·欧玛尔·阿布加西姆建议,要做好“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能源规划的衔接,通过技术、金融等方面的合作搭建自由的能源市场。




国际能源宪章组织秘书长乌尔班·鲁斯纳克介绍了该组织为加强投资保护、减少投资风险提供的法律和工具支持。国际能源宪章的合作领域涵盖了整个能源产业链,制定了保护投资的相关条文,减少能源转型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构建包括解决投资者和投资者所在国争端的机制,为成员国提供调停服务,指导、规范各成员国之间妥善处理有关能源问题,并借此促成一个真正开放、平等且相对稳定的国际能源市场。




国家开发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刘勇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希望沿线国家做好战略对接,包括国际、区域、各国规划的对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二是加强投融资领域的国际规则和标准融合,为各国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


三是不仅要抓住机遇,也要认识到“一带一路”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风险性。希望各国金融机构、国际组织用好SDR人民币互换等工具来减少汇率波动。


四是积极发挥在能源合作中的第三方作用,分享成果并共担风险。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袁光宇表示,要加强政策设计、平台搭建和合作各方的规则沟通,消除贸易与投资合作的制度性障碍,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投资框架的形成,完善各国能源投资法律法规,降低交易成本,营造更加公正、透明、高效和安全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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