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快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函》(宁发改能源(发展)〔2018〕1242号)。
文件强调,国网宁夏电力公司要积极配合各地试点工作,严禁出现干预招标,强制要求控股、阻碍社会资本进入,在供电区域划分、接入系统等环节设置障碍等问题的出现。各市发展改革委于每月25日前向宁夏自治区发改委报送项目推进情况。全区所有已经列为国家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第一批试点项目务必于2018年10月底前确定业主并划定供电范围,其他务必于2018年底前完成主体确定并划定供电范围,具备条件区域要尽快划定范围申请许可、具备条件的项目要尽早开工建设,对于推进进度缓慢,存在问题较多的地方,自治区将约谈相关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责任人。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