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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2018-09-22 22:00:55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集团公司党委及时下发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工作作出部署,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自觉履行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对“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切实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通过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环节的工作人员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抵御不良风气,廉洁过节。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反对歪风邪气,在清正廉洁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



通知指出
  各级党组织要对照文件精神,加强对节日期间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及八个“严禁”问题的监督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的“四风”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强化宣传教育,利用楼宇电视、微信网络等宣传手段,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御不良风气。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构建监督合力,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强调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业主责,履行好监督问责责任,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要强化责任追究,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部门严肃问责。



来源: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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