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电价中征收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标准每千瓦时降低0.1分;江西电网“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各电压等级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4.64分;江西电网“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4.54分。其他销售电价、输配电价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