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18 • 电力监管

山东能源监管办联合省工商局推行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

来源:国家能源局 2018-09-29 00:00:00

  山东省自2017年7月印发《山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以来,交易规模与准入范围逐步扩大,全省注册售电公司达到441家,电力用户近1800家。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在交易合同协商、签订等方面工作量比较大,部分企业对于合同要素认识不全面,由于合同签订不规范等原因发生多起纠纷。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之间的购售电行为,根据电力市场交易需要,山东能源监管办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山东实际,制定印发了《山东省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以方便售电公司开展购售电业务时参照使用。

  《山东省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共六章,明确了双方权利和义务,规范化约定直接交易电量、电价,明确合同违约、补偿标准,规范合同变更、解除和生效流程等。合同示范文本的印发对于规范各市场主体的电力交易行为, 推进山东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评论
用户名:  匿名发表
密 码:
验证码: 
最新评论(0

相关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