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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配电改革再次提速,改革决心不容置疑

来源:中小配电企业联盟 2018-10-21 17:23:21
从首批105家增量配电试点公布至今,已近两年的时间,各地增量配电试点进展如何?就在昨天,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第一批试点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发改经体〔2018〕1460号)。《通报》称,截至9月13日,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试点项目有20个,已开工建设的试点项目18个(不含存量配电项目),尚未确定业主的试点项目18个,已确定业主但尚未划定供电范围的试点项目29个,无社会资本参与的试点项目6个(不含存量配电项目)。尚未确定业主的增量配电项目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项目业主,落实向社会资本放开增量配电业务的要求,不建议电网企业或当地政府投资平台控股。电网企业须向增量配电网提供系统公平接入服务,禁止对未参股项目封锁接入电网所必备的相关信息或变相阻挠系统接入。各省(区、市)加快推进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工作,尽快实现项目落地。第一批试点项目应于2018年10月底前确定项目业主并划定供电范围,2019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第二、三批试点项目应加快推进。


《通报》发布半个月前,国家发改委刚刚发布了《关于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进展缓慢和问题突出地区进行约谈的函》,针对8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各省(区、市)试点情况进行书面督导,并赴部分省(区、市)开展实地督查调研的情况。以及在督导调研发现试点项目进展总体缓慢,试点项目进展总体缓慢,一些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在改革关键问题、关键环节上认识不到位,与中央改革精神存在偏差,配售电业务向社会资本放开的要求未得到有效落实;一些试点项目在供电区域划分、接入系统等环节受到电网企业阻挠,迟迟难以落地等问题,定于国庆节后对增量配网试点改革进展缓慢、问题突出地区进行约谈。10月8日,国家发改委又再次发文,对被约谈的6个省份名单予以公布,此次约谈于10月11日下午14:30分进行,辽宁、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四川6个省在名单内。


值得注意的是,在约谈和通报之际,又有多个试点获得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从国家层面来看,能看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对于全国范围内所有地区增量配电改革的关注和关心,增量配电改革自上而下的决心没有发生变化。从各个试点来看,近期国家一系列举动以及部分试点频传捷报,令人振奋不已,最近种种迹象表明改革正在提速。这对于增量配电改革而言,更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将会提升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改革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助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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