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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中介机构2021-2023年度增补资格预审(国内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资审公告

2023-01-13 00:00:00
电力18讯: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中介机构2021-2023年度增补资格预审公告

国内知识产权中介服务

招标编号:HNZB2023-01-1-059

1.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中介机构2021-2023年度增补资格预审

1.2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1.3招标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1.4本次年度资格预审有效期:

年度资格预审有效期为自增补资格预审结果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1.5资格预审的范围:

   1.5.1国内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国内发明专利代理、实用新型专利代理、外观设计专利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商标代理;专利文件撰写、办理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或者复审、审查意见答复、专利缴费、官费及年费代缴、专利档案管理、提供月度专利情况报告等专利申请过程中的相关服务;提供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存续期间的办理变更事宜:包括撤回、复审、放弃权利请求和著录项目变更等中间事务;政府专利资助协助办理;知识产权业务咨询、知识产权培训;专利检索、专利挖掘、专利布局;专利优先审查、专利预审;中国专利奖撰写、专利诉讼服务等。

1.6标段划分:2021-2023年度国内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资格预审

1.7 年度资格预审库管理

由集团公司科技部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名单进行定期维护,委托集团知识产权中心对入选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未能达到要求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予以除名。

经集团公司科技部考核后,2021-2023年度合格的国内知识产权中介供应商可不参与本次资格预审增补工作。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件 

2.1.1.投标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未被国家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已经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且未处于禁止参与华能系统内采购业务的处罚期内;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6)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审查专项条件

2.2.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中介机构2021-2023年度增补资格预审,资格审查专项条件如下。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1

资质要求

具备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注册证资格的专利代理机构。

2

财务方面应具备条件

近三年(2019-2021年)的平均年经营收入不少于400万元(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按照2021年营业收入计算)。

3

从业人员要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拥有8名(含8名)以上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类似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正在或完成过10项为高校、企事业单位专利代理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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