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2021-2023年风电生产备件-风速风向仪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编号: HNNJ2021-09-5-026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2021-2023年风电生产备件-风速风向仪框架协议采购已获得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集团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2021-2023年风电生产备件-风速风向仪框架协议采购工作,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参加后续框架协议谈判的供应商,经竞争性谈判确定最终供应商,产品价格确定后签订框架合同并执行,本次所采购风电风速风向仪适用于华能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基层企业。有效期:2年。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2021-2023年风电生产备件-风速风向仪框架协议采购。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通用条件
3.1 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3 申请人不能作为其他申请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申请。
3.4 申请人不得在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不良记录。
3.5 申请人不得处于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申请人不是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资格专项条件
3.7资质要求: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申请,代理商申请需提供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同一品牌生产厂家与代理商同时申请的只接受生产厂家申请。同一类产品一个代理商只允许代理一个品牌。同一品牌产品存在两家及以上授权代理商申请时,得分高者入围。
3.8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该品牌产品销售额500万元以上(附业绩证明材料)。
3.9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9日09时00分到2021年9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21年9月9日09:00时起至2021年9月17日17:00时止(网上报名无须审核直接通过),潜在申请人先将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电汇至指定账号,采购人审核后,申请人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1000元。除采购人的原因外,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资格预审文件费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展支行;
汇款账号:6232593799003967315;
注:资格预审文件费务必由申请人账户一次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汇款时请注明:(招标/标段编号) +资格预审文件费+申请人名称,以便查对核实。
联系人: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审查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9时00分。
递交地点: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
递交方式:
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传输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放弃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按钮,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申请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页面。申请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通过华能电子商务平台在线解密。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采购机构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启动解密按钮,资格预审申请人在线解密各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和解密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9时00分;
资格预审地点: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
七、其他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机构概不负责。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链事业部(电话:010-63213519)。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集团物资供应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10楼
联系人:肖先生、张先生
电话:18519817611 18519299305
电子邮箱:yao_xiao@ch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