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挝琅勃拉邦省政府自然资源和环境厅为南欧江发电公司颁发了生态环保奖状,表彰南欧江发电公司为当地环境保护工作做出的贡献,环境厅厅长占塔冯·彭那吉肯定了公司在生态环境和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阶段性成果,希望一如既往地为老挝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老挝琅勃拉邦省,1995年被联合国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是典型“双遗”城市。面对距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古城,项目开发建设中生态环保工作极其重要,备受老挝各级政府关注。南欧江一、三级电站位于琅勃拉邦省境内,针对项目老挝政府分别成立部、省、县三级环境监管机构(EMU)对施工现场进行分级管控,按照月度、季度、半年度等不同频次进行监督检查。
为促进南欧江二期项目履行特许经营协议(CA)责任,南欧江发电公司主动沟通,与省、县级环保管理部门建立顺畅的工作交流机制,一是定期邀请政府环境监管机构(EMU)、移民安置机构(RMU)召开交流会议,及时反馈流域内受影响群众动态及诉求,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二是聘请老挝籍员工,专门从事与政府监管部门对接工作,认真吸取环境监管机构(EMU)提出的工作建议,提升政府与公司之间信息反馈的效率;三是邀请老挝丰沙里省辖区内的四、七级电站监管机构(EMU)与一、三级电站进行检查交流,提升南欧江二期项目整体管控水平。
截止目前南欧江一、三、四、七级电站施工现场水、气、声污染物排放均符合老挝国家排放标准;各弃渣场排水、挡渣设施齐全,防止水土流失措施有效;流域生态环境逐步恢复,动植物补偿及放养有序进行;开工至今未发生环境保护事件,生态环保工作得到老挝政府各级环境监管部门高度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