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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能源持续发展须爬坡过坎

来源:齐正平 能源研究俱乐部 2019-06-16 23:48:51

无论是“互联网++”智慧能源,还是综合能源服务,亦或是“三型两网”,在这些代表未来的新型能源体系中,分布式能源都是核心和基础。

长期以来,我国能源以集中式开发建设为主导,建成了世界第一的发电装机规模和电网规模,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资源环境约束和气候变化挑战不断增强,能源集中式开发在清洁化、高效化、智能化以及安全可靠等方面已经不能更好满足要求。

尤其是,在应对极端灾害或突发事件上,大电源、大电网有其天生的技术劣势。2008年那场冰灾对我国电网造成巨大破坏,进而引发湖南省大停电,应该很多人对此还记忆犹新。而在世界范围内,直到近几年世纪大停电还不时上演。这深刻说明在电压等级越来越高,全国联网格局基本形成的现代电网中,必须以分布式能源作有益补充,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就有引发大面积停电的风险。

所以,在电力供应总体宽松的当下,发展分布式能源的意义,一是缓解时段性、局部性缺电;二是开拓能源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三是抵御外部风险保证供电安全。

近年来,我国对于分布式能源发展日益重视,从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上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引导能源供给由集中式向分布式、多能源互补融合发展。政策推动下,2017年和2018年,我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分别达到1944万和2096万千瓦。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在长三角、川渝、京津冀鲁、珠三角地区快速增长,建成了上海迪士尼等一批先进的分布式能源系统。

在短时间内,我国分布式能源的建设已经驶入快车道,但不可否认,部分分布式能源项目的盈利完全依赖国家和地方优惠政策。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分布式能源的投资建设有所减速,这是相关部门对于超速行驶及时踩刹车的结果,野蛮生长必然快速消亡。不久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将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降到1毛钱(7月1日起执行),而过了2020年,分布式能源若要在无补贴环境中得以生存,还要走一段爬坡过坎的路,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以及企业加强自身创新。

一是完善政策环境,加强对分布式能源开发建设运行全过程的监管分布式能源发展在国家层面上得到大力鼓励和支持,但作为政策执行的主体,地方政府、电网企业、开发商等更多站在各自角度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政策执行中不同程度出现了盲点或偏差,比如政府部门办理手续复杂、分布式发电并网难等问题。有必要从国家层面加强对各主体行为的全程监管,确保相关政策规定落实执行到位。

二是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与信息技术相融合的新型产业形态。理论上讲,分布式能源具有创造新价值的巨大潜力。通常,分布式能源项目会引入新的参与者,在电力、供热及储能方面增加市场的选择。近年来,能源巨头与互联网巨头相互渗透已不是新闻,合作共赢指日可待。有了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加持,供应能源仅仅是分布式能源最基本的功能,更关键的是使多种产业形态、业务模式成为可能,从而创造新的商业机会,实现新的盈利增长点。

三是攻关核心技术,增强分布式能源内在竞争力。与国外相比,我国在分布式能源系统方面的基础研究相对滞后,燃气发电机组的研发制造滞后于市场的需求,目前国内现有分布式系统的燃气发电机组90%以上都需要从国外引进。尤其是涉及到燃气轮机部件和联合循环运行控制技术等核心技术,仍由外方把控,进口设备价格和运营维护成本高居不下也是影响项目投资经济性的重要因素。

四是加强标准建设,建立统一完备的标准体系。分布式能源在业务模式、技术标准、建设流程、运维方式等方面与传统集中式能源项目存在较大不同,现有的技术标准体系无法满足分布式能源项目设计、建设和运维。而当前市场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为安全运行埋下严重的风险隐患。因此,应当尽快建立统一完备的分布式能源标准体系,为分布式能源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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