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18 • 电力与法

居民认为供电公司国庆节放假,大胆偷电,没想到……

2018-10-09 09:15:29
国庆假期,大多数人都放假不上班。于是,就有人想要趁机搞点事情,以为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可他万万没想到……
10月4日,湖南湘西凤凰县供电公司廖家桥供电所所长杨志早早来到所里值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查看各台区线损情况。
这一查,居然发现了异常:近三天,10千伏廖林线兔田台区用电量突增,可售电量却和以往基本持平。
他调出这个台区近三个月所有的用电数据,反复比对数据曲线图。比对结果显示:极有可能是有人在窃电
杨志赶紧叫上同事一起去兔田台区检查。经排查,村民侯某某把导线接在供电公司的配电线路上窃电。
被抓了个现形的侯某某一脸疑惑:“你们怎么知道来这里查?你们放假不休息啊?”
杨志和同事当场拆除了窃电线路。侯某某补交了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共计1000元。(滕新春)

小贴士:
《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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