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6日,C市某县法院纪检书记带领7名执法人员到场,由镇人大代表监督,20多名供电员工一口气砍了樊某等人的8400棵白杨树。
8400棵树——这么多树,是要干啥?木制电杆重新进入市场?
脑洞够大→_→ 这还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而是供电公司常年费大力气处理的“树线矛盾”。
以为找到摇钱树,谁知……
即使供电员工们磨破了嘴皮、踏破了鞋跟去讲道理,仍有部分树主“冥顽不化”,非得以身试法。这不,8400棵白杨树跟主人说再见了——
然而,拿到赔偿后,竟然还有多名树主在线路廊道内反复、多次栽植树木。供电公司多次劝说无果。树主还故意阻挠供电员工修剪超高树枝,给输电线路和铁路的运行埋下隐患。供电公司诉诸法院后,法院向树主下发电力隐患整改通知书、电力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是树主视判决若无物。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今年4月,供电公司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流程,8月6日,法院到现场强制执行。以为种下“摇钱树”的树主,这回傻了眼。
好好的树,供电公司为啥要砍?
树既有经济价值,又有环境价值。供电公司为啥要砍树,还非砍不可?主要原因是与供电线路距离太近,危害多多。
着火
树线距离太近容易引起电火花,万一树木着火,潘多拉魔盒就打开了……
跳闸
超高树木会给线路运行带来安全隐患,造成短路、线路跳闸,还可能会让一大片居民区或者工厂停电。(比如:电线1天跳闸5次,原来线下有这个)
触电
遇到大风、暴雪等恶劣天气,树木倾倒会压坏输电线路。如果电线断了、甩到人身上,或者电杆倒了、砸到人身上,后果都不堪设想……
大面积停电
树线矛盾还可能导致五千万人无电可用。2003年,美国俄亥俄州的一家电力公司偷懒没有修剪树枝,高压电缆触到树枝短路,导致北美地区大范围停电,美国四千万人及加拿大三分之一的人口无电可用,经济损失高达300亿美元!(事件还原:这家供电公司偷了点懒,造成震惊世界的大停电!)
您说,修剪树枝、砍伐线下树木,是不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一不小心,就遗患无穷……更别提,这8400棵树是在供电线路建成之后种的。
砍树那么好,有人找供电公司砍吗?
可能有小伙伴问了,既然树有那么多危害,为啥还有那么多阻挠砍树的?而且,好像都是供电公司追着屁股后面要去砍树?
还真不完全是。确实有明事理的居民主动邀请供电公司去砍树。
实名举报
2018年8月1日,位于J省X市某小区19号楼前的几棵树被小区一名78岁的老人“实名举报”了。这几棵树有几根枝桠超过了供电线路的高度。每逢刮风下雨,树枝都会与电线摩擦,老人觉得非常危险,于是特意来到供电公司“举报”。经现场勘查,这条0.4千伏线路虽是架空绝缘线路,但附近部分枝叶确实有安全隐患。供电员工立刻修剪线路附近树枝,消除了隐患。
上门委托
今年年初,S省G市供电公司受某村村民委托,砍掉了他家位于0.4千伏线路通道里的4000余棵竹子。而在两年多前,这位村民还要和清理树障的供电员工拼命。这回,他因为自家停电认识到了超高树竹的危害,而且供电公司平日的优质服务也让他看在眼里,所以他主动邀请供电公司砍他家的竹子。
我家的树,供电公司凭啥能砍?
即便有以上模范带头,还是有部分朋友想不通:这树是我栽,这树是我养,供电公司不好好送电,凭啥砍我家的树呢?是谁给了供电员工砍树的勇气?
不好意思,是法律。
1
《电力法》第五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
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
2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
(二)不得烧窑、烧荒;
(三)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3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或高杆植物。
案例1
G省L市某村的张某某的宅基地与G省电力检修公司负责运维的330千伏线路相邻。1992~2014年,该公司因砍伐张某某种植的树木,先后4次支付赔偿费。2015年春,张某某以解决其宅院搬迁问题为由再次在线路下种树,该公司将张某某告上法庭。
2015年10月,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某在判决生效后3日内将其在原告所有的330千伏线路沿线种植的树木砍伐或移除。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抗拒执行。公安机关对张某某及其妻子贺某某立案侦查,并于7月12日将二人刑事拘留。之后,执行法官带领工作人员再次前往执行,将69棵杨树全部砍除。
案例2
2013年12月,F省Q市供电公司负责运维的某条220千伏线路工程竣工投运。2014年6月,被告王某某开始在该线路下方种植桉树,供电公司多次沟通协商。被告提出高额补偿金,供电公司无法接受。
2016年3月,供电公司员工发现部分杆塔周围线路通道走廊内的速生林危及上方高压线运行安全,遂向王某某发律师函要求他砍伐速生林,遭到拒绝。该公司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区人民法院判令王某某应于10日内将种植于220千伏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树木自行砍伐,并承担本次代理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