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12月份电力交易结算工作的通知》,售电公司和直接交易以省外交易电量和省内交易电量之和为基准,按照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进行偏差考核。市场主体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量、电价、购销价差费用、考核费用的核对及确认工作,逾期则视同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