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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改委发布《江苏省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暂行办法》、《江苏省未确定投资主体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9-01-23 11:34:53

江苏省发改委发布《江苏省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暂行办法》、《江苏省未确定投资主体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个《办法》均以4MW海上风机,2.2MW陆上风机为“界限”。明确单机≥4MW海上风机得分,反之不得分;单机≥2.2MW陆上风机得分,反之不得分。但确定投资主体与未确定投资主体的项目得分比重不同。

 

《江苏省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未确定投资主体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网上意见征集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47号)要求,江苏省委研究起草了《江苏省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未确定投资主体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就两个征求意见稿进行网上意见征集(自本日起至2019年1月25日止),欢迎各位网民朋友参与。

如有建议,请提出修改意见,阐述修改原因,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于1月25日前传真或电子邮件至省能源局新能源处,以便我们和您进一步研究探讨。

电话/传真:025-86598730

电子邮箱:yipinwangcum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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