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甘肃电投鼎新风电与华锐风电签订了风力发电机组采购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鼎新风电向华锐风电采购风电设备并支付相应货款。鼎新风电因风机设备质量缺陷等问题未全部支付货款。因此华锐风电以部分货款尚未支付为由将鼎新风电起诉至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年7月5日,甘肃电投收到酒泉汇能转来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该院已受理华锐风电诉被告甘肃电投孙公司鼎新风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华锐风电以部分货款尚未支付为由将鼎新风电起诉至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索赔货款2.37亿元。
今日,华锐风电与甘肃电投鼎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诉讼一案得到和解,结果为甘肃电投鼎新风电原本应支付华锐风电1.7亿元,但因风机质量问题,支付金额减少5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