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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明确石化行业大气特别排放限值

2018-12-10 22:07:49

南京明确石化行业大气特别排放限值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记者 曲艺 报道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环保局发文进一步明确石化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根据规定,扬子伊士曼化工有限公司应执行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为二氧化硫1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00毫克/立方米、烟尘30毫克/立方米;中国石化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烷基苯厂应增装F-101C排口烟尘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完成后立即与市平台联网,并实施验收、备案,执行对应特别排放限值。

高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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