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澳大利亚一家煤电厂的股东断章取义引用国际能源署(IEA)在2017年3月发布了《风能太阳能并网》报告,试图以此为凭据证明可再生能源在电网中占比不宜过高。IEA否认了该名股东的说法,表示“IEA不发布任何规定或指南,去要求某种供能方式的产量或份额。相反,市场设计应该在满足环境限制的前提下,以最低的成本确保可靠性。”
近日,澳大利亚污染型煤电站Vales Point一位股东Trevor St Baker称,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相关规定:应该减少太阳能和风能在系统中的占比,以确保煤炭和其他“可调度”能源的份额在任何时候都不低于50%。
9月初,St Baker在澳大利亚金融评论(AFR)的报道中称澳大利亚能源市场运营商(AEMO)违背了“国际惯例”:IEA曾提出,通过减少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以配合电网调度。第二天,报道记者再次引用了St Baker的说法。
那么,St Baker在AFR的报道中声称的IEA指导原则是什么呢?St Baker称,IEA在2017年3月发布了《风能太阳能并网》报告,其中提及了他所谓的“国际公认惯例”:为确保供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可靠的可调度能源作为间歇性的风能太阳能的备用,二者之比不应低于1:1。(以下简称为“可再生能源1:1备用限制”)。
“可再生能源1:1备用限制”的说法偶尔会被可再生能源反对者利用,他们试图据此来批判风能和太阳能缺乏经济性,并声称其对减排几乎没有作用。
然而,IEA报告中唯一提到“可再生能源1:1备用限制”的地方是“并网技术:误区与事实”一章,其中将“间歇性可再生能源(VRE)需要1:1的备用能源”作为一条小标题列出。该部分内容指出,虽然风能和太阳能的输出因天气波动而变化,但“并不意味一兆瓦的VRE输出就需要一兆瓦的传统电能作为备用。”事实上,IEA特别提到,“请务必记住,电力系统的规模不足以为任何特定发电机组提供备用”,IEA强调电网稳定性的关键是所有发电机组在“整体上”满足负荷需求。
IEA称,为弥补太阳能和风能出力的不确定性,他们提出了一些低成本策略,包括需求侧响应、抽水蓄能和储能电池技术。该报告没有提出任何防止传统发电厂发电份额“降至总发电量50%以下”的建议。
相反,该报告的目的是让人们正视并网技术存在的现实问题,并阐述如何提升可再生能源占比,顺利完成电力系统转型。
St Baker为支持自己的观点,还指出IEA报告中提及:当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长到年总发电量的3%至13%时“系统运营商必须有能力关闭系统中足够比例的VRE,否则会危及供电安全。”
IEA认为系统运营商应该有能力关闭一定比例的VRE,但并没有对该比例做出规定。St Baker还略去了IEA报告中的下一句:“缺乏有效的可再生能源预测系统可能导致系统运营商过度使用其他发电机组,减少风力发电,造成成本升高。”
IEA坚持认为他们没有制定限制可再生能源占比的规定,也没有必要去制定。“IEA不发布任何规定或指南,去要求某种供能方式(如:可再生能源,天然气,核能或煤炭)的产量或份额。相反,市场设计应该在满足环境限制的前提下,以最低的成本确保可靠性。”IEA可再生能源系统整合部门主管Simon Mueller在给Renew Economy的电子邮件中写道。Mueller表示,“IEA限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在50%以内”这种说法是对IEA报告的误解和误用。
Mueller指出,最初爱尔兰的系统运营商确实对包括风能和太阳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进行了50%的限制,但随后,爱尔兰便将限额提高到了65%。他在邮件中写道:“这种限制是针对特定电力系统的,由于爱尔兰和澳大利亚电力市场之间存在设计差异,因而该限制并不应对澳大利亚国家电力市场(NEM)造成压力。”
新闻来源:
https://reneweconomy.com.au/iea-debunks-st-baker-claim-on-wind-and-solar-limits-69585/
新闻翻译 by 朱枫
审稿 by 姜楠、李君
澳大利亚一家煤电厂的股东断章取义引用国际能源署(IEA)在2017年3月发布了《风能太阳能并网》报告,试图以此为凭据证明可再生能源在电网中占比不宜过高。IEA否认了该名股东的说法,表示“IEA不发布任何规定或指南,去要求某种供能方式的产量或份额。相反,市场设计应该在满足环境限制的前提下,以最低的成本确保可靠性。”
近日,澳大利亚污染型煤电站Vales Point一位股东Trevor St Baker称,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相关规定:应该减少太阳能和风能在系统中的占比,以确保煤炭和其他“可调度”能源的份额在任何时候都不低于50%。
9月初,St Baker在澳大利亚金融评论(AFR)的报道中称澳大利亚能源市场运营商(AEMO)违背了“国际惯例”:IEA曾提出,通过减少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以配合电网调度。第二天,报道记者再次引用了St Baker的说法。
那么,St Baker在AFR的报道中声称的IEA指导原则是什么呢?St Baker称,IEA在2017年3月发布了《风能太阳能并网》报告,其中提及了他所谓的“国际公认惯例”:为确保供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可靠的可调度能源作为间歇性的风能太阳能的备用,二者之比不应低于1:1。(以下简称为“可再生能源1:1备用限制”)。
“可再生能源1:1备用限制”的说法偶尔会被可再生能源反对者利用,他们试图据此来批判风能和太阳能缺乏经济性,并声称其对减排几乎没有作用。
然而,IEA报告中唯一提到“可再生能源1:1备用限制”的地方是“并网技术:误区与事实”一章,其中将“间歇性可再生能源(VRE)需要1:1的备用能源”作为一条小标题列出。该部分内容指出,虽然风能和太阳能的输出因天气波动而变化,但“并不意味一兆瓦的VRE输出就需要一兆瓦的传统电能作为备用。”事实上,IEA特别提到,“请务必记住,电力系统的规模不足以为任何特定发电机组提供备用”,IEA强调电网稳定性的关键是所有发电机组在“整体上”满足负荷需求。
IEA称,为弥补太阳能和风能出力的不确定性,他们提出了一些低成本策略,包括需求侧响应、抽水蓄能和储能电池技术。该报告没有提出任何防止传统发电厂发电份额“降至总发电量50%以下”的建议。
相反,该报告的目的是让人们正视并网技术存在的现实问题,并阐述如何提升可再生能源占比,顺利完成电力系统转型。
St Baker为支持自己的观点,还指出IEA报告中提及:当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长到年总发电量的3%至13%时“系统运营商必须有能力关闭系统中足够比例的VRE,否则会危及供电安全。”
IEA认为系统运营商应该有能力关闭一定比例的VRE,但并没有对该比例做出规定。St Baker还略去了IEA报告中的下一句:“缺乏有效的可再生能源预测系统可能导致系统运营商过度使用其他发电机组,减少风力发电,造成成本升高。”
IEA坚持认为他们没有制定限制可再生能源占比的规定,也没有必要去制定。“IEA不发布任何规定或指南,去要求某种供能方式(如:可再生能源,天然气,核能或煤炭)的产量或份额。相反,市场设计应该在满足环境限制的前提下,以最低的成本确保可靠性。”IEA可再生能源系统整合部门主管Simon Mueller在给Renew Economy的电子邮件中写道。Mueller表示,“IEA限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在50%以内”这种说法是对IEA报告的误解和误用。
Mueller指出,最初爱尔兰的系统运营商确实对包括风能和太阳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进行了50%的限制,但随后,爱尔兰便将限额提高到了65%。他在邮件中写道:“这种限制是针对特定电力系统的,由于爱尔兰和澳大利亚电力市场之间存在设计差异,因而该限制并不应对澳大利亚国家电力市场(NEM)造成压力。”
新闻来源:
https://reneweconomy.com.au/iea-debunks-st-baker-claim-on-wind-and-solar-limits-69585/
新闻翻译 by 朱枫
审稿 by 姜楠、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