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部署推进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理整改工作。长江经济带各省市今年7月底完成评估分类、10月底制定“一站一策”总体时间安排。2019年和2020年,四部门将联合组织对各地清理整改工作进行调研督导。
水利部副部长田学斌指出,小水电是清洁可再生能源和农村基础设施,但是由于审批和监管不严等原因,存在违规建设、影响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要准确把握形势,增强做好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认识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示要求上来,高度重视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对长江大保护的影响,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对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指示批示要求,不打折扣,务求实效。要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小水电清理整改各项任务。
田学斌要求,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沿江省市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督导问责,完善相关政策。长江经济带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四部委文件要求,不等不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做好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理整改。
央视新闻调查《小水电影响大生态》
众所周知,小水电是清洁可再生能源,更是农村基础设施。但一些小水电存在违规建设、影响生态环境等问题。特别是,沿江小水电无序扩张,超出了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长江“体检”报告显示,沿江10个省份已建成小水电2.41万座,致使333条河流出现不同程度断流,断流河段总长1017公里,这种对水利资源“杀鸡取卵”式的掠夺方式,令人震惊。如此语境下,水利部等四部门部署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意义重大。
不可否认,过去,在环境保护与地方利益的搏弈中,环保部门屡屡败下阵来。例如,环保部曾明文规定,对水资源紧张的西北地区的电站建设项目必须严格论证,严禁取用地下水,鼓励使用城市中水和矿井疏干水,严禁因电站建设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但是,禁令之下,地方政府力挺,开发商进入,施工的开山炮此起彼伏地炸响,小水电的发展势头不可阻挡。此前有媒体报道,云南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在自然保护区内截流建小水电,导致遇洪水破堰泄洪,不仅影响境内居民生存安全,也给下游鱼类构成巨大威胁,可以说是个沉痛教训。
实际上,多年来,我们一直在思考着如何尽量地少去影响、少去开发母亲河的问题,而现在看来,这个问题未得到较好解决。每个地方,在经济发展中,都会面临开发和保护的矛盾,但是,开发能否有序,开发如何与保护,取得社会公众可以接受的平衡,环评制度的出台,就是希望最大限度地解决这些问题。然而,长江经济带“盛产”小水电,就让人们疑虑丛生:环评法本身它是否被有效执行了?“环评风暴”年年有,却面临着“雷声大雨点下”的结局,“环境影响评价决不是橡皮图章”的告诫,言犹在耳,但是,公众心理却已经从期许滑落为失望。
因此,清理整改小水电,彰显“长江大保护”。换言之,必须以“长江大保护”的名义,全面叫停审批截流小水电项目。同时,对长江流域2.41万座小水电,不妨来一次“环评风暴”,不合环保要求的,一律取缔。众所周知,修建不具备调节能力的截流小水电,势必会改变河道的自然生态特征,影响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自然景观和历史文脉传承,也不符合国家小水电开发的限制性政策。这就要求,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环保部门,均应真正担负起社会责任,用铁的手腕,按照生态河道的理念,对母亲河进行综合治理和生态化管理。
来源:东方网
水利部副部长田学斌指出,小水电是清洁可再生能源和农村基础设施,但是由于审批和监管不严等原因,存在违规建设、影响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要准确把握形势,增强做好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认识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示要求上来,高度重视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对长江大保护的影响,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对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指示批示要求,不打折扣,务求实效。要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小水电清理整改各项任务。
田学斌要求,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沿江省市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督导问责,完善相关政策。长江经济带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四部委文件要求,不等不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做好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理整改。
央视新闻调查《小水电影响大生态》
众所周知,小水电是清洁可再生能源,更是农村基础设施。但一些小水电存在违规建设、影响生态环境等问题。特别是,沿江小水电无序扩张,超出了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长江“体检”报告显示,沿江10个省份已建成小水电2.41万座,致使333条河流出现不同程度断流,断流河段总长1017公里,这种对水利资源“杀鸡取卵”式的掠夺方式,令人震惊。如此语境下,水利部等四部门部署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意义重大。
不可否认,过去,在环境保护与地方利益的搏弈中,环保部门屡屡败下阵来。例如,环保部曾明文规定,对水资源紧张的西北地区的电站建设项目必须严格论证,严禁取用地下水,鼓励使用城市中水和矿井疏干水,严禁因电站建设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但是,禁令之下,地方政府力挺,开发商进入,施工的开山炮此起彼伏地炸响,小水电的发展势头不可阻挡。此前有媒体报道,云南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在自然保护区内截流建小水电,导致遇洪水破堰泄洪,不仅影响境内居民生存安全,也给下游鱼类构成巨大威胁,可以说是个沉痛教训。
实际上,多年来,我们一直在思考着如何尽量地少去影响、少去开发母亲河的问题,而现在看来,这个问题未得到较好解决。每个地方,在经济发展中,都会面临开发和保护的矛盾,但是,开发能否有序,开发如何与保护,取得社会公众可以接受的平衡,环评制度的出台,就是希望最大限度地解决这些问题。然而,长江经济带“盛产”小水电,就让人们疑虑丛生:环评法本身它是否被有效执行了?“环评风暴”年年有,却面临着“雷声大雨点下”的结局,“环境影响评价决不是橡皮图章”的告诫,言犹在耳,但是,公众心理却已经从期许滑落为失望。
因此,清理整改小水电,彰显“长江大保护”。换言之,必须以“长江大保护”的名义,全面叫停审批截流小水电项目。同时,对长江流域2.41万座小水电,不妨来一次“环评风暴”,不合环保要求的,一律取缔。众所周知,修建不具备调节能力的截流小水电,势必会改变河道的自然生态特征,影响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自然景观和历史文脉传承,也不符合国家小水电开发的限制性政策。这就要求,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环保部门,均应真正担负起社会责任,用铁的手腕,按照生态河道的理念,对母亲河进行综合治理和生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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