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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明年3月底开展2019年度双边协商交易 直接交易电量不低于350亿千瓦时

2018-12-26 22:34:17

日前,江西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有序放开的原则,2019年直接交易电量规模不低于3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以上,占省内火电发电量35%以上;交易模式按照“中长期双边协商为主、月度集中撮合为辅”的原则,2019年3月底开展年度双边协商交易,7月至12月分月开展月度集中撮合交易。

 

《通知》表示,放开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区域及省级售电侧改革试点区域(以下简称“园区”)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全电量参与交易;放开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大用户发用电计划,全电量参与交易。

 

其中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大用户可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也可委托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直接交易,两者选其一;四个重点行业10千伏和园区10千伏电压等级电力用户委托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直接交易。

 

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四个行业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全电量参与交易。

 

四个重点行业进入市场后,设置过渡期至2019年底。过渡期内若无法完成交易,用户电价按目录电价标准确定。

 

《通知》明确,同一个园区可以有多个售电公司参与售电,一个售电公司可以在多个园区内售电。单个售电公司在单个园区代理的所有电力用户2018年累计完成用电量(不含自发自用电量)应不低于2000万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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